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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的祸与福——关于国家结构制度安排的一点随想

  
  四、  走向一种联邦政体——制度与思维的转变
  本文只是表达一个意思:有条件地赞成“大国”作为一种国家结构形态——不是任何大国,而是制度安排合理的大国。我们都想生活在一个和平、安全、繁荣、自由的国家里,而一个大国有可能为我们提供这些基本的“公共物品”——当然,只是“可能”而已。大国天然地有利于国内和平与安定,但如果它只是成就了一个心血来潮、专横暴戾的国王或任何其它形式的最高权力,任何人都享受不到和平与安定。大国天然有利于国内的自由贸易,而自由贸易将带来繁荣,但如果它在计划经济下只是意味着中央集权和全国“一刀切”,那么国家再大也救不活这一盘“死棋”。大国也应该有助于保障自由,但如果它只是在现代技术武装下为坐镇中央的君主从全国各地调集资源和信息提供便利,随时扑灭国内任何地方的反对声音,那么自由只是一个不可实现的梦想。因此,我们需要在这个大国的各个等级的政府实行代议制民主,因为君主是不可约束的,而民主是受到选民约束的,因而统治者不能不顾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而任意发动战争或做其它劳民伤财的事情;我们需要限制中央政府的权力,使它不能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不能侵越地方权限,不能随心所欲地利用地方资源为中央利益服务,而只有在这些宪法限制之下,我们才能信任中央政府去制约地方政府;在这个前提下,我们还需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中央在宪法授权范围内的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法律和政策在地方获得有效实施,地方法规和规章不得与之相抵触。不论你把这样的体制称作什么,它在实质上就是一种联邦制。我认为,只有这样的制度安排才能保证大国的长治久安。
  但联邦制在中国似乎仍然是一个“新生事物”,因为除了一些学术讨论和政治呼吁之外,除了民国有一段时期提出的“联省自治”以及几部没有实施的军阀宪法,除了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共曾在对抗国民党统治时曾提出联邦制设想外,中国从来没有实行过联邦制。在中国历史上,提倡地方自治的一般是权力斗争中的“弱势群体”,因而不是他们的政治诉求被完全忽略,就是等到他们成为强势群体的时候便把原来作为一种斗争策略的制度构想彻底抛诸脑后。这就好比农民起义在成功前还想和皇帝分庭抗礼,但在大功即将告成之际当然没有再把唾手可得的江山拱手让给别人分治的道理。人治文化和中央集权的制度传统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中国开拓不出分而治之的制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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