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不正当竞争及我们国家《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国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实施,究竟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呢?我们国家的不正当竞争可以概括为11个方面。在民庭可能经常碰到这样的案件,比如第一个情况,就是采用欺骗性的标志来从事交易行为,什么是欺骗性标志呢?是指经营者采用伪冒或仿冒的标志或采用其它虚假的标志从事交易,引起公众的误解,诱使消费者误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比如,销售一个商品,在没有得到国家国有标志的情况下,在产品上写上获得了国家国有产品的标志。在20世纪的60、70年代,如果商品是假的,大家会感到很奇怪,在20世纪的八九十年代,如果说某一个商品是真的,大家感到奇怪,所以也都认为这个商品是假的,这里是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交易的行为的第一种,即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我们知道商标有注册与未注册,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不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有先进的技术,是不是说一定要申请专利?根据我国的法律,商标权可保护20年,使用外国专利可保护十年,期满了成为公共财产,我们有很先进的技术是不是要申请专利呢?申请专利有负面影响,一是有保护期限的作用,过了期法律不保护,第二个弊端是我们知道从发明到申请需要三年的时间,但一申请,就等于把技术公开,这样别人就知道发明到什么程序,就会在此基础上继续发明,在昨天是先进的技术,可在明天就是落后的技术,第三个弊端是申请专利要交申请费。审查要交审查费,授予专利要交专利证书费,专利批准以后要交费,花费越来越多,据统计,在全世界范围内每一百件专利真正付诸实施的只有1/3,专利只有人实施才能带来利益,如果专利不能实施的话,就不能带来利益,比如说选举用的投票机,是爱迪生发明的,但他并没有给他带来利益,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没人用。先进技术不申请专利仍然可以得到保护,可口可乐的配方,西方并没有申请专利,它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一百多年了,有人说可口可乐在全世界的一百多家公司如果在一夜之间焚入大火的话,第二天银行家照样会给他贷款,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为什么呢?因为可口可乐商标的价值问题,据说可口可乐这个配方在公司里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是公司老总,再一个是总工程师,每个人只知道一半的配方,如果偷走一半的配方,不可能配出完整的可口可乐,即便把整个配方都偷去了,还有一个商标来保护他。不正当竞争的第一点是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在相同的商品上用相同的商标,在相同的商品上用近似的商标,在近似商品上用相同的商标,在近似商品上用类似的商标,这都构成了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比如同样生产花筒,甲乙两厂家都用同一商标,这是一种侵权,电视机和收录机这叫类似商品,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这也是一种侵权,还有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按照
商标法的规定,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这是一种侵权行为,也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商标侵权行为除了这几种还有很多。假冒他人商标是要承担责任的,这商标是有标志的,擅自使用知名商品著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这也是一种侵权,这也是一种不正当行为。山东海尔集团以前是生产空调,武汉一个厂家生产了王中王空调,海尔也有王中王空调,海尔的商标是两个小孩,武汉厂家的商品上也是两个小孩,构成了假冒。这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像这样的类似的案子还是不少的。
第三是强制性的交易行为。利用自己的优势,强制性的交易。
第四是商业贿赂行为。我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第五是虚假宣传行为。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的方式,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特点、价格、使用方法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诱发消费者产生误购的行为。有的广告说吃药可以减肥,结果不但没有减肥而且增加了重量。这就带着虚假的表示。虚假表示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制造舆论,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第六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有两个特点,一个是商业性,一个是秘密性,秘密能够带来利益,商业秘密包括生产技术、经营技术。商业秘密可以转让。客户的名单、订单等都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商业秘密包括生产技术也包括经营技术。现在的高科技术,有很多涉及到商业秘密,我们不注意就会被他人偷走。侵犯商业秘密有三种行为:一是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是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是违反约定或者违约或者违反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在美国,有人发明了一件紧身胸衣,发明人的老婆在公开场合穿了一次,被许多人知道了他的紧身胸衣的配方等等问题,后来发明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申请被驳回,因为他丧失了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要求,有些在劳资合同里企业规定离开本企业三年也不能泄露出去。如果泄露了以违反
合同法或者违反商业秘密法来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