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法如何长寿

中国法如何长寿


张玉录


【关键词】立法 特色
【全文】
  《农业税条例》的启示
  ――中国法如何长寿?
  
  随着新年的钟声敲响,《农业税条例》已经作古,中国农民将告别“皇粮国税”,肩上将被减去一副担子。这不仅是经济负担,而且是一副历史重担。
  从1958年6月到2005年12月,施行47年。这一纪录,使《农业税条例》成为中国最“长寿”的法律。并且它是“全身而退”、“无疾而终”的法律,中间没有经过任何大修大改,在圆满完成历史使命后,就退出了历史舞台。
  令人称奇的是,这是一部给全部农民,也就是绝大多数中国人设定负担的法律。在施行期间,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甚至作为纳税主体的农民,很少有人对这部法律的正确性和必要性提出异议。他们的目光都聚集在法律之外,“增加”在农民身上的税外负担――乱收费上。因此,《农业税条例》不仅是新中国最“长寿”的法律,而且也是被遵守得最好的法律。
  现在,经过二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随着经济发展的步伐,我国已经建立起一个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从法律的种类上,无论是宪法,还是刑法、民商法;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都基本上能够做到有法可依。但是,有一个重要的、不容忽视的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警惕,那就是,我们一方面频繁地立法,另一方面在频繁地修改法律,使法律缺乏必要的稳定性。用通俗的话说,我们现在法律的“寿命”相对比较短。如果屈指细数,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制定的法,很少没有被动过“手术”,有的是“大手术”,有的甚至是推倒重来。例如宪法曾经被修改过、刑法被重新修订过、合同法是重新整合、三大诉讼法中的民、刑诉讼法已经被修改、行政诉讼法也即将被修改。比较基本的法律,只有民法通则还仍然“健在”,但当物权法颁布之后,实际就被做了“易筋”术,也就只剩下基本原则了。如此这般,立了后,即行废、改,甚至被多次废、改的法律还有很多。在法律位阶之下的规章、地方性法规等频繁被废、改、立的,更是难以计数。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