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到法院,就听老同志说了很多老院长的赫赫威名。他们说起来都津津乐道,我听着都入了迷了。
土改当中,老院长18岁离开学校参加工作。在22岁的时候,就当上了省监狱的典狱长,是当时全省政法机关中最年轻的领导干部。可是,在建国初期极端艰苦,监狱进行生产自救中,老院长带领监狱干部处理废旧钢铁,被举报是倒卖军用物资,受到纪律处分,行政降两级,调到了省法院当科长。
1957年,我们的中级法院5名同志被打成右派,1959年又有7名同志被定为严重右倾,一个法院就没剩下几个“好人”了,就连院长也被调离了,工作出现了严重的危机。省法院毅然决然指派老院长到中级法院任常务副院长主持工作,挽救这个法院的危局。
老院长一到任,就开始大张旗鼓地抓审判业务工作,通过到基层法院查案,发现基层的人才,把最优秀的审判员调到中级法院,工作上的被动局面终于彻底改变,一个濒临“破产”的中级法院,成了地区的先进集体和全省法院系统的先进单位。这不是神话而是现实,老院长识人善任的威名也传遍全省法院系统。
但是,老院长从1960年一直到1978年,就一直是副院长——尽管绝大多数的时间里都是他在主持工作——原因就是他出身于小地主家庭,由于阶级的问题,他不会当上院长的。在检察院重建的时候,原任院长调任检察长,老院长这时候才真正当上名副其实的院长。
三
老院长在我一来的时候就喜欢上了我。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我办案和写文章基本上路。院里一位老大姐跟我说,老院长看上你了。我问怎么可以看出来?她说,他看你的眼神都直了,还把你写的文章都拿去看了。“老院长看上你,你就没错。”老大姐肯定地说。
我那时候刚刚从部队复员回地方,在五七干校学习了两个月,也是“双突”(即突击提干、突击入党)培训班,之后就被分配到了中级法院,归置于老院长的统辖之下。大概这就是我的运气了。假如我在那时候没有分到法院,或者分到法院而不是老院长当政,我大概不会有今天。
我办的第一个案件是一个离婚上诉案件。我当时刚刚23岁,没有结婚,就办起来了离婚案件,真是可笑得很。不过那时候不是现在,到了法院任命为工作人员,就可以办案了。我跟着老同志一起阅卷、核对证据、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最后经过合议,作出了判决。判决书原稿呈报老院长审定签发,老院长就改了两个字,就签发了。随后,他就嘱咐庭长和支部的同志关心我,帮助我。不到一年,又把我调到研究室,专门让王士奇同志带我。王士奇被称作大可,是一位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极有才华,跟着他,他把他的本事差不多都传给了我,带着我走进了法律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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