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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政府与证券市场的互动(一)

  一、国家权力机关证券产业法律地位的确认
  《证券法》出台的重要意义还不仅仅限于上述列举的几方面,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证券法》标志着我国证券产业发展的试点阶段已告结束,正规化产业发展阶段已经开始。同“试点阶段”发展相比,“正规发展阶段”将更加程序化、法制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证券法》,这个事件的本身,表明了立法机关用立法的形式确认了我国证券产业的法律地位,赋予了证券产业以法律意义上的发展权利,从司法意义上保障了证券交易所得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在我国以往的经济理论中,体力劳动创造的价值称为“按劳分配”,而利用金钱证券交易所获得收益的“合法性”不能明确。因为新中国建立不久,我们曾经为了批判资本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将资本经营一道批判了。我们曾经为了证明社会主义的纯洁和神圣,只承认体力劳动创造的价值是唯一合理与合法的收入,除此之外,利用智慧和金钱交易所创造的价值是不道德的剥削,是“不劳而获”。
  正像公司之于《公司法》,银行之于《商业银行法》一样,我国的证券产业终于有了《证券法》这张庄严的,由国家权力机关颁发的“身份证”。从此,“证券产业”作为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一名具有法律地位的“成员”,名正言顺。
  《证券法》颁布的时间,正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更加深入发展,在中央提出“依法治国”作为建国方略的转折时期,同时也是在共和国即将跨入21世纪前夕出台的。一些海外经济学者预测,下个世纪将是一个“全球化金融工程”的时代,到那时世界各国都将关注金融的发展,注重证券产业以及有关的金融衍生产业的发展。这方面的游戏规则的建立,新的国际金融秩序的建立都是非常重要的。我国《证券法》出台应该是注重金融产业游戏规则和建立金融新秩序的新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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