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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政府与证券市场的互动(一)

《证券法》,政府与证券市场的互动(一)


吴志攀


【全文】
   证券产业发展需要有“游戏规则”,而游戏规则需要有法律来保障,《证券法》就是我国证券产业游戏规则的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国建国以来的第一部《证券法》在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获得通过,它标志着我国证券产业已经步入一个新阶段,即法治化发展阶段。新中国1949年废除了包括有关证券法律在内的旧法统,旧式证券交易也停止了。经过长达41年的中断,直到1990年开始在上海交易所进行集中股票交易。半年以后,在深圳成立了另一家证券交易所。90年代初,在沪深两家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仅有10只,发展到1998年12月23日,深沪两个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已经达到863家,按收盘价计算总市值达到近2万亿元人民币。
  我国的B股市场,从1991年上海电真空B股发行上市后,经过7年发展,目前共有105家公司发行了B股股票,筹集外汇46亿美元。我国还有43家公司在境外(香港和美国交易所)上市,累计筹集外资160亿美元。在短短八年的时间,我国证券产业已经取得这样大的成绩,为世人瞩目。
  《证券法》颁布这个事件本身,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并非易事。政府从鼓励大众参加证券市场投资,到提醒投资者风险自担,再发展到政府制定法律来保护大众投资者利益,经过了不同的发展阶段。现在保护大众投资者利益不再是由政府“担保”,而是用法律来保护。《证券法》出台为保护大众投资者提供了切实的保障。
  对我国司法审判机关而言,过去面对证券纠纷案件,法院由于缺乏法律依据而难以受理。这对于广大股民来说是一件憾事。《证券法》出台后,将有利于改善司法审判机关无法可依的局面。
  对于政府主管部门监管证券市场而言,《证券法》出台使政府监管市场有了法律基础。改变了以前仅以行政法规作为基础的局面。政府以行政法规为监管准则,而没有法律基础,监管水平难以提高,问题在于政府既做“原告”,又做“法官”。现在有了《证券法》,情况就大不相同。在政府监管市场过程中,政府和政府官员自身也受到法律的监督。可以预见,随着《证券法》的出台,我国经济界和法律界将会出现一个学习和宣传《证券法》的热潮,我国证券产业的发展也将迈上一个崭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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