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框架下中国依法行政之功过探微
李绍章
【关键词】WTO 依法行政 成绩 问题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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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框架下中国依法行政之功过探微
土生阿耿
就法律规则而言,中国一旦加入WTO,就标志着正式进入了法律框架下全方位开放的一个崭新阶段,“入世”最主要的影响就是各成员方的行政管理制度。作为一国政府,必须一马当先,主动将自身容入WTO规则框架内。这就要求WTO框架下的政府行政行为就必须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将行政行为纳入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严格依法办事,杜绝“以权代法”、“以人代法”和“以言代法”现象的发生。应当承认,加入WTO以来的四年期间,中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与过去相比有了长足的进展。这既是WTO规则本身要求的结果,更是中国政府认真遵循WTO规则、切实履行“入世”承诺的结果。如果要把这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的成就简单归纳一下的话,我认为,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行政立法成绩显著。
这主要表现为对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可以说从加入WTO之前的准备阶段,中国早就开始着手法规清理工作了。入世之后,几年下来,大量的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法规、规章被清理,这也是中国自1985年大规模全面清理行政法规以来动作最大的一次。与此同时,依法行政一个首要的前提是要有法可依,近年来,为了弥补有些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空白,中国还制定和修改了一些重要行政法律。比如,为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制定了《
行政许可法》;为了规范治安管理处罚行为,修改了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通过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了规范公务员行为,制定了《
公务员法》,等等。另外,在直接与WTO规则相关的领域如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方面,以及与此相关的环境保护、劳工保护、科技法制、信息法制等“软法”领域,也陆续制定和完善了相应法律、法规。所有这些,这都是中国依法行政在立法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