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法的回顾与展望
应松年
【全文】
今天非常高兴,能到这所著名的大学——中山大学给同学们介绍一下新中国行政法的发展。我们新中国行政法的发展时间不是太长,我们今年夏天才刚刚纪念了中国行政法发展二十年,再往前推一点也就是二十多年吧。我想,从它的开始到现在,我算是一个见证人吧。我大致会给同学们介绍一下中国行政法的发展,以及对这个过程中发生的一些法律事件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中国行政法的发展主要是在建国以后,建国之前也有。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维新时期,康有为和梁启超就提出过。三四十年代的书有翻译过来的,也有国人自己写的。各位可能知道,当时鲁迅在北京任当时教育部理事,后来北洋军阀把他给免了,他就告到平政院,类似于现在的行政法院,因为它主要是的处理内部官员的。后来鲁迅还把官司打赢了,恢复了他的原官职,这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那么,那个时候之后呢,就建立了行政法院。后来在国民党时期也是沿用行政法院。国民党到台湾去后也是继续使用行政法院制度。
1949年以后,新中国废除国民党遗留的旧法统,也就是废除“六法全书”和法律制度,所以新中国就没有“行政法”这一说。大学里最初想开设行政法这门课大概是在五十年代中期。我读书的时候国家兴起学习苏联的热潮,我记得我每天抱着的就是《苏联民法》,《苏联
刑法》这样的书。五十年代,中国人民大学曾经请过一个苏联专家讲授行政法的课程。后来把他的讲义复印下来,分为上下两册,上册是总论,下册是分论。这段时间翻译了不少苏联的论著。那个时候,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准备开行政法这门课。人民大学还出了一本资料,叫《行政法总论参考》,我还记得是白底红字,苏联学者的那本讲义封面是绿色的。这些标志着在中国,行政法已经开始引起学者们的注意。
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没有人做行政法的研究。五十年代有人准备搞,但是没有大规模搞起来。“文革”时期有个口号,是“砸烂公检法”,除了一两所大学外,其他大学的法律系都停办了。其间有很多学者改行了,到了八十年代他们都已经是其他行业的著名学者,请不回来了。
八十年代初期拨乱反正,才恢复在大学开设法律系。新中国为了恢复法制建设,司法部提出恢复法学教育。老师大都荒废了,这时便提出编教材的方式。一方面为学生提供了教材,为一些困难的学校提供了教材,另一方面也给老师提供了恢复和培养的机会。于是司法部建立了法学教材统编编辑部,编的教材就是统编教材。由于行政法没有老一辈的人,最后就由编辑部总编王岷灿来编,他以前是搞
宪法的。再加上其他学校的新人。我学行政法时翻遍了80年代所有的行政法方面的书。那时复旦大学的范扬出了一本《行政法总论》。前几年我还看到那本书重印了。
王总编问我是否有参与编辑行政法教科书的意向,我说是的。就这样我参与了行政法教材的编辑活动。人生是充满很多偶然性和机遇的。我和王总编住在编辑部直到书稿弄好。我记得是临近春节前把书稿编好的。我带着书稿到广州王主编的家里,和他一章节一章节的对,那是我第一次在广东过春节。王老学问渊博,兢兢业业,任司法部的副司长,后来任法学教材编辑部的总编后就专门负责这一块。有一年行政法年会在广州召开,我把王老请来和与会者见面,他发表了一段简短的演说。大家都对王老在恢复法学教育的作用作出高度评价。在那次会议后不久,王老就离开了我们。王老是有功于国家的。
那时编了一本《行政法概要》。书的框架不错,有行政主体、行政机关、行政组织法。那时为了行政行为起名发生了争论。行政机关总要作出行为的,但是名字应该叫行政活动、行政作用、还是叫其他的什么呢?有人提议叫行政行为,大家讨论的结果也是觉得行政行为比较好。民法中有“法律行为”,这太霸道了。事实上法律行为多了。
王岷灿认识王名扬先生。王名扬是在解放前到法国留学十年,取得了国际私法和行政法的双博士。在周总理的动员下回到了祖国。他希望能教书,被分到了中国政法大学。但是五十年代初的环境是大家知道的。别人嫌他在国外读过书,洋里洋气,不让他上课,于是他没事可干。那时经贸大学需要一个教法语的老师,他就去了。恢复法学后,他参与编辑《法学大百科》中的国际私法。《行政法概论》中的行政行为就是他编的。现在来看,那本书的框架还不错,但是论述显得过时了。唯一能留下来还有价值的就是王名扬先生编的行政行为那一章。我们现在所说的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效力都是王名扬老先生提出的观点,王老是有真才实学的。后来王老还先后编了三本书《法国行政法》、《英国行政法》、《美国行政法》。王名扬先生的书很有特点,他对国外的东西很了解,是以中国人的眼光、中国人的观点、中国人的语言来写,读来很有亲切感,不像读一些外国译著很吃力。他的《法国行政法》在台湾地区很受推崇。台湾留学德国的人比较多,留法的人少。在众多留德的人中也没有专门出书介绍德国行政法的,更不用说用自己的预言和眼光。那时王老的行为是开创性的,比如“自然公正原则”。王老的《英国行政法》是介绍阐述的最详细精确的。王老七十多岁的时候编《美国行政法》,在国内找不到资料,我就帮他联系了一个基金会,送他到美国去了两年,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回来后写了《美国行政法》上、下两册。王老这种做学问的精神是让人敬佩的!王老的晚境不太好,我们国家对这样老一代的学者尊重不够,没有给他们应得的待遇。今年暑假我去看望他,王老行动不方便,房子小了,设备也很简陋,但是我们这些搞学术的人会永远记得他的贡献!王老本来不想回来的,但是中国政法要招硕士生。我就去请王老,告诉他现在情况不一样了,而且这是我们国家第一批硕士。王老听到这里马上从椅子上站起来,说:“好,我回去。”他就是这样一个有强烈责任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