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说法治与做法治——从贺卫方谈起

  (三)温家宝措施可以借鉴
  温家宝在就任国务院总理后的第一次国务院全体会议上要求:国务院组成人员“不题词”。为什么不题词呢?笔者的理解是,题词后收不收润笔的问题不好处理,收没收润笔的问题说不清楚,为了避嫌,干脆“不题词”。
  温家宝有能力撤掉所有的贪官吗?没有。温家宝有能力让所有的领导“不题词”吗?同样也没有。但是,他要求国务院组成人员“不题词”,就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的一项防止“润笔腐败”的有效措施。这种做多少是多少的精神也是值得肯定的。
  贺卫方先生有能力让全国实现法治吗?没有。但是,贺卫方先生有没有一个力所能及的小范围呢?有;能不能在这个小范围内搞点法治试验呢?能,但关键在于愿意不愿意。当有人质疑贺卫方有没有利用《中外法学》主编的职权打点擦边球,搞点小腐败的问题时③,贺先生表示自己愿意辞职已证明自己的清白。这种态度很好,但是,笔者以为,辞职不是最好的选择。如果接任的新主编真的利用《中外法学》的版面搞寻租,岂不是国家财政和法学界的一大损失?所以,笔者建议,与其辞职,不如来个“温家宝措施”,来个自我约束,规定并声明:《中外法学》编务公开;《中外法学》不接受任何版面费,不接受任何来自作者及其所在单位的资助;《中外法学》所有编辑人员一律不外出演讲。
  全国各地没有了贺卫方的演讲,当然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大损失。但是,如果贺卫方先生全心全意当主编,利用《中外法学》发现、提携若干个小贺卫方,让几十个、几百个小贺卫方一起演讲,岂不是比一个老贺卫方演讲的效果更好?
  (四)马英九境界值得追求。
  2004年国民党竞选“总统”失败,其支持者认为民进党舞弊,举行大规模的抗议活动,抗议过程中发生了一些过火行为。台北市长、国民党高干马英九警告说:你们支持国民党,本党感谢,但是你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违反法律就要受到制裁。(大意)
  马英九的境界是什么境界?是以法律为标准的法治境界,而非以人划线的人治境界。在中国宪政史上,从戊戌变法以来,很难见到领袖人物有这样的境界。毛泽东鼓励民众贴大字报,但是绝对不能贴我毛泽东的大字报。贴刘少奇大字报,不管内容如何,都是革命;贴我毛泽东大字报,不管内容如何合情合理,都是反革命,格杀勿论。对于支持胡耀邦、批评邓小平的游行示威,不管合法不合法,邓小平都绝对不予容忍;对于反对四人帮、拥护邓小平的游行示威,不管是否过火、是否超越了法治原则,邓小平都坚决支持,都给以“革命群众的革命行为”一类的评价。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