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比较法视野中我国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的合理性研究

  正如笔者前面提到的那样,研究我国的检察制度必须站在本土化的基点,借鉴国外的检察制度亦必须考虑与本土宪政结构和法律文化的兼容与整合。我国检察制度理应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但与时俱进不是盲目搬抄,检察改革必须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框架内进行。因此,坚持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的科学定位,还检察权以独立法律监督权的本来面目,并不断予以加强和完善,是当前检察改革应然的基础和前提。视我国宪政体制于不顾,而奉西方“三权分立”为圭皋,必将使我国检察制度背离其设立的初衷,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产生冲突,甚至淹没于西风东渐的狂潮。
  (本文在拙作《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特色检察权》基础上进行一定的修改)
【参考文献】倪培兴、王玉珏:《论我国宪政体制和司法体制中的检察权》,《中国检察》(第三卷)。
 夏邦:《中国检察院体制应予取消》,《法学》1999年第7期。
 林钰雄:《检察官论》,台湾学林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9年版,第107页。
 龙宗智:《论检察权的性质与检察机关的改革》,《法学》1999年第10期。
 曹呈宏:《分权制衡中的检察权定位》,《人民检察》2002年第11期。
 朱朝亮:《司法官法草案总说明》,http://www.pra-tw.org/pra_4。
 洪浩:《检察权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第35页。
 宋英辉、陈永生:《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检察机关之比较》,《检察官管理学院学报》1998年第3期。
 意大利检察机关属于国家司法机关;检察官属于司法官,被称为“检察机关的法官”。
 王然冀:《当代中国检察学》,法律出版社1989年版,第70页。
 中国检察考察团:《德国的检察制度》,《人民检察》1994年第11期。
 洪浩:《检察权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第36页。
 宋英辉、陈永生:《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检察机关之比较》,《检察官管理学院学报》1998年第3期。
 《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95—196页。
 《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95—196页。。
 《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55页。
 《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26—327页。
 宋英辉、陈永生:《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检察机关之比较》,《检察官管理学院学报》1998年第3期。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