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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中国的学术现状,我们该拷问什么?

  1、在我国,学术的独立性比较欠缺。出于种种原因,国家对学术研究实施了引导和控制的政策。学者的研究要受制于政治,与当前政治需要不符的课题不能研究;而未能紧跟当前政治潮流的课题虽然可以研究,但在获得经费支持以及出版方面都会遇到较大困难。这实际上使学者对研究课题的选择受到较大约束,同时也对研究成果的表述和发表形成一定约束。虽然这种约束在我国以外的地方也会遇到,但显然没有我国这么强。这种情况的结果是学者的专长不能得到有效发挥,整体上的研究水平会下降;同时部分较好的研究成果不能得到及时发表,影响社会可见的整体学术水平。
  2、当前,对学术和学者的评价权主要掌控在具有浓烈行政管理色彩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手中。我国学校内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都是参照行政机关的相应级别来进行的。而事实上的学校管理层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人员流通也强化了这一点。这样,其内部机构运行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激励必定会带上浓厚的行政色彩。而我国行政机关的通病也必然会同时在学校孳生。最显著的有两点,一是工作动机的政治性,二是面对被管理对象的强势性。在这两点因素的制约下,必然的结果是对学术和学者评价在很大程度上被政治化,即会较多地服从该机构、或者对该机构具有掌控权的个人的政治需要;同时,与权力(其实当前条件下的这种权力整体上是向绝对权力倾斜的)相伴随的寻租活动在所避免。这样,无论评价过程是通过什么方式来操作的,评价的学术纯度必然大大降低。换句话说就是,学者获得的评价与其学术贡献的联系被削弱了,一些非学术因素在所获评价中的作用上升。这样引起的反应必然是,为获取较高的评价,学者不得不把精力或其他资源部分转向非学术环节。如此以来,学术水平怎能不打折扣?
  3、当前的学术产品市场极不成熟,具有浓厚的行政垄断性。从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也可以透视出一个基本理念:市场配置资源的效果是比较好的。一般认为,在竞争的市场上,如果信息的分布比较合理的话,资源配置会具有较高的效率。我们把通过一定载体表现出来的学术成果理解为一种产品,那么在一个成熟的学术产品市场上,会存在产品供应者的合理竞争,学术产品质量因此会得到提高。而在我国,起码就国有高校及科研单位的科研成果而言,有效的市场并没有形成。分析如下:
  市场是由供给方和需求方构成的。在我国的学术产品市场中,供给方是分散在各个高校和科研单位的学者(本文分析的是学者对学术投入的选择问题,因而暂且不考虑法律意义上的单位供应者,而只考虑实质意义上的学者个人供应者),而需求方情况要复杂的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这一分析把各种学术期刊分别归入掌管它们的部门之内):一是政府及其子部门(包括国有高校),这类部门从理论上而言需要的应当是那些正外部性较大,内化成本较高的学术产品;二是企业,它们为了获取利润而需要学术产品;三是各类基金会,一般由民间资金形成,为公益目的资助学术研究;四是读者及相关组织,包括其他研究人员、图书馆以及学生等,这个群体是购买表现学术成果的书籍的主体。对于这几部分,第一部分具有强势政治的特征,目前而言难以形成有效的学术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使学者向非学术投资的激励(如前所述)。第二部分还很薄弱,其原因主要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仍处于成长过程之中,整体而言的国有高校和科研单位与市场联系一直以来比较弱(若干年来国家推行的改制可能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实效,此处只作宏观表述)。第三部分非常弱小,政治、经济两方面原因都有,主要问题在于国内经济还不够发达,个人捐赠的财源和激励(包括制度造成的激励)都不足,另外一直以来的体制对基金的形成激励也存在明显的不足。第四部分,学术著作的读者。这些读者中,对一般著作的购买是完全自由的,有助于形成学者之间的竞争;但其中销量巨大的教材多半是不自由的,主要是学校之间存在分割,其具体形态纷繁复杂,不在此一一列举。可以说,在第四类需求方中真正对学者的学术竞争形成有效激励的,主要是学术著作的读者购买人群(教材除外)。但由于出版权被垄断性地掌控于行政管理色彩浓厚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手中,出于与前述情况相同的原因,那部分由读者组成的学术产品需求方对学者间学术竞争的贡献又被削弱了。这样,我国的学术产品市场实际上是个怪胎。其怪就怪具有控制地位的“需求方”缺乏关心学术产品质量的激励(委托-代理人机会主义 + 我国的权力运行机制)。其后果是什么呢?显然,供应方也没有关心产品质量的激励。因为质量好坏基本不影响需求量和价格,但质量好坏与生产成本肯定呈正相关——这种情况下还有哪个供应商会去生产优质产品呢(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逐良币)?如此,学术质量的整体性滑坡几乎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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