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管制企业规模?
周其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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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中文网专栏作家 周其仁
2005年9月28日 星期三
政
府的不当管制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障碍。何为不当?何为必要?这个问题向来是见仁见智,不容易有一个共识。因此,基于经验的讨论就非常重要。最近的一个实例是,我国不少城市以行政强制的手段限制小排量汽车的行驶和运营。非要等到油价飙升和部分地区出现“油荒”,“限小排量汽车”的管制不当,才显得问题非常严重。最后,要中国总理出面讲话,明确要求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运营规定。随后,舆论对各地“限小”政策的批评声一片。
究竟“限制小排量汽车”错在何处,我已经为文做过评论。本文要举一反三的,是类似的不当管制在现实生活中还可以看到不少。从对经济造成实质损失的严重程度来看,我认为现在的不当管制,首推政府部门对企业规模的管制和干预。
单说2001年全国就一次关闭了5000家小企业。在当时主持此事的国家经贸委的网站上,公布了“已经关停和将要关停的“五小”企业名单,涉及钢铁、石化、制糖、糖精、水泥、玻璃等六个行业的4964户企业。”根据当年8月7日的新华社消息,“这份名单包括小钢铁厂106户、小炼油厂111户、小糖厂150户、小糖精厂9户、小水泥厂4226户、小玻璃厂362户”。该报道还指出,国家经贸负责人表示,此次统一向社会发布这5000户‘五小’企业名单,旨在形成有力的社会监督环境,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决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技术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五小’企业,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空间。”
真是可圈可点的逻辑。第一,“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技术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云云,全部用词含糊,缺乏清楚的界定。第二,即便都有明确的界定,这些企业就非关闭不可?别的不论,如果“浪费资源”和“技术落后”的就要关闭,全中国可以开门的恐怕就不多了。第三,就算“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技术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都要关闭,为什么板子最后要落到“五小”企业的头上?难道那些已经“做大作强”的,就是再低劣、再浪费、再污染、再落后的,也不在关闭之列?
回顾一下,那次“一关5000小”发生在通缩连续多年、市道最不景气的年份。横竖大家的产品都卖不出手,关掉一批小企业,客观上就减少了一批竞争对手,为“幸存者”腾挪出了市场开间。其结果,当然不仅仅是“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