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行动人:判断标准与行为规则
谈萧
【摘要】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收购和公司治理领域,不仅有着现实上的诱因,也有着很强的经济上的合理性,但它同时也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必须进行法律规制。我国目前有关一致行动人的法律规范正在不断完善,但依然存在效力层次低、缺乏完整性和明确性的缺陷。一致行动人的判断标准、信息披露义务和强制要约义务是上市公司收购中一致行动人法律制度的核心。我国证券法应明确界定上市公司收购中一致行动人的概念与推定一致行动人的范围,明确一致行动人的法定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于股东投票权行使过程中的一致行动人问题,我国公司法应建立股东投票协议制度,有限制地承认股东投票协议的效力。
【关键词】一致行动人;判断标准;信息披露义务;强制要约义务;股东投票协议
【全文】
一、现实诱因:一致行动何以出现?
所谓一致行动,狭义上是指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购人联合起来收购一个目标公司以及就收购时应承担的费用达成协议而进行的收购行为,也就是联合收购(Consortium Offer)。[1] 广义上的一致行动不仅包括联合收购,还包括股东在证券交易和行使公司表决权的过程中采取的共同行动。[2] 一致行动人就是从事一致行动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非法人团体。现实经济生活中,为什么为出现一致行动人和一致行动现象,我们可以从我国证券市场上发生的“宝延风波”案和“方正科技”股权之争中窥见一斑。
(一)从“宝延风波”到“方正科技”股权之争
1993年9月30日,深圳宝安集团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宝安公司”)公告其持有上市公司“延中实业”(后来的“方正科技”)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已达5%以上。随后三天为休息日,10月4日宝安公司再次公告,其持有”延中实业”股票已达到15.98%。宝安公司持股比例大幅上升引起各界关注。后经中国证监会查实:早在9月28日,宝安公司的关联企业宝安华阳保健用品公司和深圳龙港灯饰公司持有”延中实业”股票就分别达到4.52%和1.57%,合计6.09%,已经超过了5%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比例。截至9月30日,宝安公司及其两家关联企业合计持有“延中实业”股票已达17.07%。在宝安公司大量买进“延中实业”股票过程中,宝安公司的上述两家关联企业将其所持“延中实业”股票114.77万股卖给宝安公司,24.6万股卖给社会公众,通过低进高出,大获其利。中国证监会虽然承认了上述收购行为有效,但对宝安公司等三家关联企业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进行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了处罚。[3] 这是我国第一起上市公司收购案——“宝延风波”案,然而它已经涉及到一致行动人问题。
2001年5月12日,北京金裕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北京裕兴机械电子研究所、河南觉悟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凯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宇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兴”等六企业)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它们已合并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方正科技”5.4103%的股份。六家企业中,除北京裕兴机械电子研究所属“裕兴”关联企业外,其余四家企业以及它们与前两家企业之间并无关联关系。公告后,方正科技的股价大幅扬升,约1个月累积升幅达40%。随后,“裕兴”等六企业向方正科技董事会提出增补董事、监事和修改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2001年6月28日,“方正科技”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拒绝将“裕兴”等六企业的提案中的增补董事、监事的内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挫败了“裕兴”等企业入主“方正科技”董事会、监事会的意图,但通过了“裕兴”等六企业提出的10送10的分配方案。
2001年9月3日至10月25日,上海高清数字视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清”)不断购入“方正科技”股票,持股比例达到5.000026%,“裕兴”等六企业联合举牌“方正科技”后不到半年,“高清”又举牌“方正科技”。12月11日,“高清”、南大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东大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申易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等“方正科技”四股东(以下简称“高清”等四股东)给“方正科技”发出《公开信》称,“方正科技”董事长魏新、董事张海、李友等人连续披露虚假信息,欺骗市场,进行违规的关联交易。针对此《公开信》,方正集团、“方正科技”及有关董事决定起诉“高清”等四股东。12月18日,“高清”等四股东申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提出罢免“方正科技”部分现任董事的职务、补选董事的提案。北大方正集团也不甘示弱,联合了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方正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正中广告公司、河南方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方正蓝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公司一共持有方正科技10%的股票,从而以“一致行动”对“一致行动”,与“高清”等四股东展开了一场收购与反收购战。2002年1月22日,“方正科技”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高清”等四股东的联合提案被否决。1月31日,高清等四股东联合公告,将于3月9日召开“方正科技”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内容包括:罢免(或解除)5位董事职务,补选5名董事。 3月1日,高清等四股东又公告称,决定撤消于1月31日发出的《关于召开“方正科技”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取消原定于3月9日召开的“方正科技”临时股东大会。闹得沸沸扬扬的“方正科技”股权之争,最后以“高清”等四股东宣告消除了对“方正科技”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误解而戏剧性地结束。[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