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捐款?
吴丹红
【摘要】【法眼旁观3】
【关键词】税收,捐款
【全文】
当东南亚海啸袭来的时候,世界各地的新闻开始聚焦于这场不幸的大灾难,来自不同国界的捐款汇集于那些灾区的人民。在全国上下齐心捐款的时候,我也深深地受到感染,为我们首都百姓这种能够体现“人文奥运”精神的壮举喝彩。从感情上说,我非常支持这种献爱心活动,所以当我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不免有点心虚。我们为什么要捐款?其实从小到大,捐款的行为已经有多次,但是对于这个问题似乎还真没有认真思考过。
当时,一些影视明星在北京昆仑饭店筹建了文艺界捐款处,张国立和冯小刚乐呵呵地看着那些个“大腕”亲自来送钱,几天下来数目已经突破百万。在镜头面前,大腕说了,因为他们平时一直受益于到社会和公众,盛名之下也当思图报,这是一次回馈社会的好机会。这道理自然不错,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从社会获取了更多的财富,也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但是我们普通老百姓呢?我们为什么要捐款?
如果这种捐款完全是个人的行为,那就根本就没有必要讨论,因为我对任何自发的善举都会双手双脚赞成。问题在于,现在的捐款很少有完全自发的,我们的政府以及单位一直在组织、发动甚至推动这种捐款活动。我朋友所在的一个办公室,党委发档要求捐款,领导就组织大家一起去看为捐款而进行的明星“义演”,门票每人100元,即使不出席也得出份子。还有一个朋友,家里很拮据,欠了一屁股债,不想捐款,领导找他谈心说如果不捐,就证明你的觉悟不高,思想观念不强,年底的奖金也别想要了,而且也影响工作安排。其实,我所经历的很多所谓的“自愿”捐款,似乎都带有一种隐形的强制性,即使没有强制性,我也可以感觉到一种舆论的压力——不捐款就是没有爱心,就是为富不仁,就是冷血。单位、学校倡议大家捐款,人家都捐了,您好意思不捐吗?
我在这里仍然要冒着被唾沫淹死的危险说一句:发起这样的捐款活动,尤其是由政府发起这样的活动,没有任何正当性可言。
每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公民,应当负有对国家、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而国家也有义务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和自由。公民履行自己义务的方式主要是通过纳税、服兵役等,而国家保护公民的方式则是给每一个人提供相应的物质保障和环境保障。一个健全的社会,应当有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让所有的公民不仅能正常地接受教育、获得劳动所得的财富,而且可以在紧急的情况下获得政府的援助。我国公民的纳税额度已经不低,我们每个人通过劳动所获得财产有相当一部分是要上交给国家的。那么这些钱到哪里去了呢?国家每年获得的税收除了维持政府的正常开支外,主要也应当由于社会的保障,特别是应当预留一定比例的款项用于重大灾难的救助,这是每个国家财政预算中的一笔“安全保证金”。当我们面临成千上万的失学儿童、下岗工人以及洪涝灾害的灾民的时候,政府应当及时地把这些预留的款项拨给需要救助的群体,而不是再次向广大的纳税人伸出无助的手!如果我们的政府还向老百姓伸出手要钱,那么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做好!我们纳税人的钱有很大一部分没有用到应该用的地方!我们的政府在转嫁自己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