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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的必然趋势及法律问题探索

  中国国企的现状
  国有企业可分为公益性或垄断性企业、基础性企业和竞争性企业三种。目前 , 国有经济广泛遍布于竞争性行业,影响了其主导作用的发挥。大多数国有企业债务负担沉重,生产资金不足,产品结构不合理,技术落后,设备老化,企业社会负担沉重;而运行机制不合理是国有企业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直接表现为:缺乏权责利相统一的经营机制,缺乏政企关系合理的管理机制,缺乏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目前,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主要任务是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而资产重组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国内市场并购资金有限,导致国有资产重组进展缓慢,已经进行的重组质量不高。国有产权代表和出资人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存在着障碍,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亏损数量和亏损总额未见根本性改善,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亏损尤其严重。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非国有企业的发展,相对过剩经济的出现,经济开放度的提高,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使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外资并购的必然性和现实意义
  鉴于跨国并购方式已经成为跨国公司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保持有利竞争地位,而更乐于采用的一种跨国直接投资方式。我国“入世”后必将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拓宽利用外资领域,那么,以并购方式引进外资的势头必将十分强劲。
  首先,跨国公司的全球发展战略将导致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相互竞争日趋激烈。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跨国公司到中国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开拓和占领较多的中国市场份额,这就不可避免地形成相互之间的激烈竞争。而迅速占领市场、扩大市场份额、赢得竞争主动权的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实施并购。外资并购作为直接投资方式的一种,是外资直接进入中国市场的捷径,节省了成本,大大缩短了投产的周期,充分利用原有企业的销售网络和渠道,缩短进入中国市场的时间,有利于跨国公司进行全球的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从而实现其产业链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其次,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国际化进程,特别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中国将不断在投资政策、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等问题上迈出更为开放的步伐,由此也将为跨国公司以并购方式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契机和广阔的市场机遇。
  再次,国企改革提供了众多的并购目标企业。有关类似国企改革的问题,一般国家多需要五至十年的时间才能真正解决。如东西德统一,历时五年才大致解决德国东部的一万家国企问题,其间德国西部每年斥资1000亿美元援助。我国现有国有企业近40万家,这么多企业需要改制或重组,必然涉及到巨量的资金。客观上,国有企业改制或重组的背后是大量的债务需要剥离,据统计,全国国有企业的债务有5万亿人民币。因此,目前我国的企业资产重组是一种资本不足情况下的资产重组,这就决定了我国的资产重组具有一定的难度。从特征上讲,我国的经济是一种资本不足经济。那么,如何解决资产重组过程中的资本不足问题呢?显然,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跨国公司来并购、重组一大批中小型企业,无疑是解决国企改革中一条值得尝试的途径,也为外资进入中国、并购国企的提供了最好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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