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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正不阿的赵中孚老师

  赵老师长期担任北京市民商法研究会的会长,为推动和活跃北京市民商法学的学术研究可谓呕心沥血,想尽办法开展各种学术研究活动,组织了很多理论专题讲座、立法草案研究、疑难案例讨论等,深得学界同仁的赞赏和首肯。而且每次活动赵老师都是身体力行,亲自主持或参加评议,发表意见。
  赵老师非常令我钦佩的是他的刚正不阿、爱憎分明的性格,他发表观点和看法从来都是直来直去,是非分明,不说不疼不痒的话,更不说阿谀逢迎的话。记得有一次参加一个由律师事务所组织的疑难案例研讨会,这种研讨会在北京不时会有召开,组织者邀请若干法学专家教授对某一疑难或者重大案例进行研讨,那一次与会者很多,第一个发言的是一位从法院退休的法官,这位法官首先没有对案例本身发表意见,而是说了大意如下的话:“我不知道开这种会有什么意义,你说一句,他说一句,各说各的理,但案件还在审理当中,专家教授就发表评论,这有干涉审判之嫌,况且,审理案件的法官也不会受这些专家教授意见的影响,而且律师事务所是受人之托,他来组织这种研讨会,怎么能保证公平呢?”法官这番话一说,与会者真的有点诧异,因为他自己也参加了这个会,但他的话也不无道理,加上又是一位声名显赫的法官,一时没人敢接着说,但听赵老师熟悉的底气十足的声音出现了,他说道:“专家教授对案件发表的评论当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只是一家之言,法官也不应当受其左右,这可以称之为学理解释吧,但法院也好,律师事务所也好,当事人也好,他们觉得案件比较复杂,想找些专家教授发表些看法,分析一下案件中的法理,缕缕思路,提供些参考意见,这又何错之有呢?!学者平常都是在教室、在书本里做学问,而通过参加这样的案例讨论可以接触真实的法律事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又有何不可呢?!我参加过多次这样的研讨会,每一次都感觉可以看到不同的典型案例,可以反思民商法法律原理在生活中的适用,收获很大,我觉得这是学者接触司法实例的很好的途径,至于专家教授们的意见,就如同我们在教室给学生讲课时阐释自己的学术思想和观点一样,是典型的学术自由的体现,哪里谈得上干涉审判呢?!”好一番掷地有声的铿锵之言!我佩服赵老师反驳的严谨逻辑,更佩服他的刚直豪爽的人格!
  
  赵老师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不抽烟,不喝酒,更加上心胸宽广,性格坦荡,身体特别健朗。去年他应邀在朝阳大学珠海分校讲课,讲了一个学期的民法总论,七十多岁了,却是一直在讲台上站着讲下来的,这令我们这些四十多岁的中青年钦佩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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