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正不阿的赵中孚老师
刘凯湘
【全文】
认识赵老师很早。八四年我从西南政法大学考入北大民法专业研究生,同窗好友周金泉考上了赵老师的民法研究生,我们既是西政校友,学的又是同一个专业,加上北大与人大离得又很近,而且另外一位同窗好友张新宝在上佟柔老师的研究生,这样来往就很频繁,经常去人大。来北京之前知道赵老师的名字,去人大次数多了就有了认识赵老师的机会。不过印象中那时赵老师在国外作访问学者较多,在国内的时间不多,金泉说他们不容易见到赵老师。
我从北大毕业后去了北京商学院(现在的北京工商大学)法律系工作,记得那时因自己的教学和研究刚刚起步,需要经常向一些民法学界的前辈请教,这当中当然包括赵老师。在当时,除了北大的几位民法教授包括我自己的导师李由义老师、李志敏老师、魏振瀛老师等和在一起工作的徐学鹿老师外,赵老师是民商法学界前辈先生中我接触最多的之一。
赵老师对青年教师有着特别的从内心深处的关爱与热心。记得九二年我评副教授,请赵老师作校外学术成果评议人,我当时没有一本专著,晋升职称的代表性成果是两篇论文,送交赵老师时有些担心,赵老师对我说:“有专著当然好,但好质量的论文更难得。在出书比发表论文更容易的情况下,我更看重论文。”当时听到这句话时只觉得是赵老师对自己的鼓励甚至安慰而已,事后才发现赵老师的这句话其实对我的教学和研究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九七年评教授时,赵老师又是我的学术评议人,所以在我的学术道路上赵老师既是指路人又是见证人。九九年我从商学院调往北大,北大是作为所谓的“人才”引进,程序上必须要有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徐学鹿老师当然是其中一位,因为我们在一起工作,徐老师对我的为人和工作最了解,他的推荐信应当有说服力,另外一位我自然想到了赵老师,于是去找赵老师帮我写推荐信,赵老师爽朗地答应了,而且鼓励说:“人往高处走嘛,好事,到北大好好干吧!”尽管推荐信只是个程序,但赵老师写得特别仔细和认真,他并不是泛泛地说些溢美夸奖之辞,而是把我的主要学术成果进行了介绍和评析,记得赵老师对我发表在《现代法学》上的那篇“论商法的性质、依据与特征”的论文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就这篇论文写了大半页的评语,说实话我自己都不知道赵老师这么详细地看了这篇论文,因为这篇论文当时没有内容提要,但很长,如果不详细看阅是很难写出这么多的评语出来的。由此足见赵老师对待学术问题的严谨和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