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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业投资的春天来了?——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创业投资的春天来了?——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马光远


【全文】
  一、现状: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
  以被称为中国“风险投资之父”的成思危先生1998年在全国政协提出的“一号提案”为契机,中国的创业投资(即风险投资)在90年代末吹响了全面进军的号角。1999年,国务院批准颁布《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全国范围内掀起了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热潮,一些网络公司一夜成名,一些创业者一夜暴富,一时创业投资“风景这边独好”。然而,好景不长在,由于一直没有法律体系的支持和政策机制的配套,2001年和2002年,创业投资开始进入低潮;2003年和2004年甚至呈现负增长态势。根据《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的最新统计资料,截止到2004年底,我国各类涉及创业投资活动的机构仅为217家,注册资本为240亿元,所管理的创业资本不足500亿元。而在217家机构中,专门从事创业投资的不到10家;在所管理的500亿元创业资本中,真正投资创业企业的仅为219.9亿元,不足44%,更多的资本被用于从事股票和房地产投资或其他经营。中国的创业投资真正进入了寒冬。
  在国内创业投资进退维谷之际,有外资背景的创业投资在我国的发展却是另一番红火景象:国际上一些大的投资银行和基金,如高盛、摩根士丹利,新桥资本等,在中国创业投资市场上屡有上佳表演,如凯恩基金投资携程网获得15倍的超额收益、大摩旗下基金投资蒙牛、新桥资本控股深圳发展银行等都成为国际创投基金的中国神话,而这些成功投资案例又吸引了无数外资创投进入中国,比起内资创业投资企业的落魄,真可谓“冰火两重天”。
  细究中资创投的困境和外资创投的风光,除了外资创投基金熟悉国际市场运作规律,拥有国际客户资源,有更强的专业能力,能够为国内企业提供进入国际发行市场的渠道等先天优势之外,外资创投基金成功最重要的原因是它们能够通过国际市场寻找退出机制。与此相对的是,内资创投企业恰恰主要受困于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和推出通道的狭窄。创业投资在中国发展20多年,2001年,出台了《 关于设立外商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但由于各部委的争权夺利和互相推诿,内资《创业投资管理办法》的出台屡屡推迟。加之资本市场发展不景气,创业板难产,金融资本禁止进入创业投资市场,国家的配套政策不能兑现,使本来资金匮乏的创业投资更加雪上加霜,中国风险投资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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