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卫东:社保基金在本质上具有监督企业经营的功能。他们可以依法要求财务信息公开和会计透明化、规范化。他们也可以提起和推动股东代表诉讼,当然也要防止滥诉导致企业经营者缩手缩脚。它们可以促进公司董事会中经理职能与监控职能的分化,增强治理结构的效率和守法精神。只有这种在法治基础上形成的信用和安定性,才能真正改变短期的投机行为。我们这些年主要注意了西方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第一次企业革命,但对于“经营权与监督权分离”这个第二次企业革命没有充分重视。基金/托管思路,有助于形成一个有激励和约束力的监督机制。社保基金非常关注企业绩效、风险和信息披露,因此程序公正也就蕴含其中了,同时也可以促进金融市场的改革。
这样的制度安排需要一些前提条件,例如纠正“政策股市”的偏差,保证股票行情与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益相对应、社保基金会具有能适当处理股市风险的理财能力,等等。但是,只要金融不和财政分开,这个设想就没法实现。股市如果变成权力资本圈钱的工具,实际上等于人为分配投资风险,等于公开地剥夺广大股民的财产,这样的状况不改变,私产入宪、制定物权法都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财经》:除了划拨国有资产解决老职工的问题,还有哪些政策性措施,在2005年是格外重要的?
季卫东:我觉得对于所谓前些年发展的代价部分,还是要有特殊的关注。特别是农民问题,已经到了必须正视的阶段。今年政府已经出台了不少措施,明年显然还要继续有所作为。现在关于廉价征地的各种流弊,指望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已经不行了。除了冻结批地的一刀切禁令,也应当加强农民自己讨价还价的地位,赋予他们在土地问题上的发言权、抵制权。
另外,近期在WTO和FTA(自由贸易协定)的框架下农产品的贸易要对外开放,明年会给农民带来冲击,对此要有应对,建立可靠的亚洲国际分工体制。出于粮食安全保障的考虑,保障耕地、扶助农业是必要的。此外还要采取政策性诱导措施,例如农民不仅可以进入城市雇用市场,还可以经过适当培训和组织后出国,例如采取双赢方式到日本等国承包经营那些因人口移动和锐减而产生的地价为零的大面积抛荒耕地。还可以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这些方面,2005年应当多一些实际考虑和灵活安排。
终结“血汗劳工”
《财经》:我们想转入下一个话题,就是劳动力市场问题。2004年已经出现了所谓“民工荒”,对2005年的劳动力市场发展提出什么挑战?
吴敬琏:这里关键的问题是,政府应该如何来保障农民工的权利?是直接通过行政权力去干预微观经济的运行,还是要建立新体制的各种基础设施,即要设立和执行各种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和规则,尽量让民间在这一法律框架下自己去解决问题?我想最好是采取后一种方式。
王一江教授最近的一篇文章提到(参见《比较》第14辑,中信出版社,2004年9月——编者注),在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保障劳动者利益的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应该积极介入:第一是针对雇主的一些短期行为,比如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劳动场所的不安全性,政府首先要运用监管手段进行事先的干预,以防止其发生;其次,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第二是劳动合同的执行问题,政府(主要是法院)在此主要扮演一个执法人的角色。除此之外,我还想强调的一点是,当前农民工缺乏任何组织的力量与侵害自己利益的一方相制衡,应该鼓励农民工在政府的指导下,形成社群组织力量,增强自我维权的能力。
《财经》:我国加入WTO以后,大量劳工进入国际劳动力市场就业,这对于缓解我国国内的就业压力大有裨益。但是,现在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最主要的还是他们的基本权利难以得到保障,政府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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