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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主义干涉引发的现实困境与国际法规制——从“南联盟诉北约国家案”说起

人道主义干涉引发的现实困境与国际法规制——从“南联盟诉北约国家案”说起


慕亚平/向凌


【摘要】“人道主义干涉”从产生之日起便颇具争议。冷战结束后,以“人道主义”为理由的干涉便屡有发生。特别是1999年北约在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对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进行的空中打击行动,对现代国际社会和国际法律体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和冲击。本文从“南联盟诉北约国家案”引发的人道主义干涉在目前法律、道德和政治上所处的多重困境的分析,进一步提出了对其进行国际法规制的建议,认为只有将惩治违反人道主义的行为纳入到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下才能防止其滥用。
【关键词】人道主义干涉; 联合国宪章; 国际法规制
【全文】
  冷战结束以后,以人道主义为借口的干涉重新抬头,引起了世界范围内许多国际法、国际关系学者和国际政治评论家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人道主义干涉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现代国际法之父”格老秀斯。他在其巨著《战争与和平法》中论述国家与国民的关系时提出,“如果一个统治者对他的臣民进行迫害,以致于没有人能在这种迫害中受到保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人类社会就可以行使那被(天然地)赋予的权利。”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21世纪的国际政治格局和经济形势与格老秀斯时代相比早已不可同日而语,各国基于不同的政治、经济和价值取向的考量,对人道主义干涉的界定一直存在争议。笔者认为,在国际法的理论和实践方面来看,围绕着人道主义的干涉不仅具有概念和原则上的纷争,而且具有运用于国际实践处理具体国家事务所带来的种种混乱和麻烦。于是,本文试图通过对“南联盟诉北约国家案”所引发的问题的分析,推导出建立惩治违反人道主义行为的国际法规制的呼吁。
  一、“南联盟诉北约国家案”所引发的思考
  1999年3月24日,北约国家在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以人道主义为由,发起了对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南联盟)的空中打击行动。1999年4月29日,南联盟在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对十个北约国家分别提起了诉讼,即“使用武力的合法性案”(Legality of Use of Force)。而且就在同一天,南联盟向国际法院提交了分别以上述十国为被告的请求书,请求法院发布临时措施,要求每个实施空中打击的国家“立即停止使用武力的行动,并禁止任何针对南联盟的威胁或使用武力的行动” 。1999年5月10日-5月12日,国际法院对临时措施问题开庭,所有当事方都进行了口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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