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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信息化在检察业务、队伍建设中的保障作用

  一是信息化促进内部监督制约体系的建立。依托网络实行案件督导与提前预警,实现内部监督的三个转变,由结果监督变为过程监督,静态监督变成动态监督,由事后监督、滞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主动监督。利用网上案件督导系统,是对案件整个办理过程进行监督 ,即在线索受理、初查、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个阶段,督导人员可以对所有案件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督导意见。本院各级领导可依据权限随时查阅案件进展情况,达到对案件的动态监管。网络的案件审限提示功能及信息自动反馈功能,可以对办案人员及时进行审限提示,避免案件超越审限。可对公安机关捕后案件的处理进行有效监督,对法定时间内没有移送审查起诉、超期羁押等案件及时提出意见,达到监督制约。二是信息化促进外部监督体系的建立。建立多媒体检务公开触摸屏,架起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诉讼参与人可以利用便民查询系统,随时查询公诉、民行、控告申诉、刑事赔偿等案件的进展情况,对检察机关审理案件进行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通过顺检在线互联网站进行检务公开、检察动态宣传,开设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受理,实现检察工作对社会更大范围的公开,接受人民的监督,构建起外部监督体系。
  五、检察信息化促进检察队伍规范化,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
  作为基层检察院,我院以信息化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有效提升检察干警的自身素质。通过网络教育培训干警,开展网上学习、网上课堂、网上培训、网上交流等栏目,促使干警自觉学习,主动进行学习交流,提高干警的各项技能,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陶冶干警的思想情操,从而在整体上提升了干警的自身素质。以信息化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实现队伍管理的科学化。利用网络对人员信息进行科学管理,使干部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减少工作环节、优化工作流程,统计分析更加准确、快捷。为领导优化队伍结构、提供了科学依据,做到以岗选才,人尽其材,为干警搭建一个合适的施展才能空间。利用网络实现目标量化考评,使考评结果更加客观。网上量化考评系统,只要对有关办案、办公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处理、分析,系统将自动生成结果,自动排队。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影响,增强了结果的客观、公正、公开。对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各个环节的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并在网上展示有关信息,将案件质量考评纳入目标量化考评系统,提升了干警的办案质量,加强了对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了队伍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六、信息化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前景
  检察信息化在检察工作中有着广阔的前景。随着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化建设协调发展,统筹规划,整体提高,检察信息有效流通,结构和功能得到最大优化,检察系统对外、对内信息数据的同步交换。随着司法信息化的统一协调发展,各个地方乃至全国司法系统的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构建起统一的司法网络。依靠科技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检察机关实现监督工作的及时、到位不再是问题,而司法资源的整合统一再利用,结合其他政务工作的信息化,构建起信息化的社会,全面提升经济建设、法治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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