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贺卫方-苏永钦:司法改革两岸谈(下)

  整体来讲,法律职业在过去五十年来大体已经趋于稳定,比较大的变化是公证人,这几年开始建立民间公证人制度,但因为欠缺这样的传统,民众不知道如何利用,勉强用法律去为他们创造案源,也会引起争议,所以它的发展到目前为止还十分有限,未来需要再观察。
  至于台湾的法律教育,基本上一直是走大陆法系的方式,和这里相当接近,学校提供四年的基本教育,授予学位,然后学术上可延伸到硕士班和博士班,如果参加国家考试,就可进入实务。国家考试司法官和律师是分开的,所谓三合一已经讲了很多年,到现在还没有实施,反倒是这里在贺老师等人的呼吁下,很快的走到三合一的考试,令人佩服。对于法律教育的批评也很多,现在比较大的方向,是如何扩大法律人的基本知识,希望能借鉴美国的法律教育,以学士后的教育为主,使法律人在知识和视野上不会太偏狭,也不会太年轻就成为法官,判人生死,不过学士后的法律教育若要普遍实施,冲击太大,因为涉及教育成本,包括金钱和时间成本的大幅提高,学校担心短期内可能会流失许多菁英,不愿意投入法律这个行业,所以现在还是以传统学士教育为主,而以学士后教育为辅,这种原则例外关系会不会逆转,现在还很难判断,因为受学士后教育的人在考试上并不占便宜,实际上是更困难,学士后教育出身的人是否会在法律职业的表现上更为杰出,受到更大的重视,现在也看不出来,因此尽管两制并存,传统的法律教育恐怕还会维持相当长的时间。
  【中间的讨论从略】
  
 贺卫方:
  
  暑假的学校往往比较安静,就像冷漠的人的心一样。但是今天却很不一样,很特殊,我们在这儿竟然有一场研讨,而且这么多的人热情参与,这真正是一个意外的收益。刚才李尚公律师对于司法改革的估计好像很低,说这种改革实际上没有多大意思,或者研究本身也没有太大的价值,实际上大家提出了很多问题非常有意思,包括张谷教授刚才提到的问题。我们一个是有分工的感觉,我们都知道我们是现代社会学术制度下生活的人,这个人有自己的专业领域,他能够对自己专业领域的知识有一定的自信,但是越雷池一步以后就总觉得自己说话不那么硬气,尤其是司法制度,我们研究的对象本身是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的问题,正像张谷教授提到的民法典的制定并不仅仅是法学家小群体的垄断事务一样,一方面是我们研究的对象很大,另外一方面我们自己的知识领域非常狭窄,让人感觉到特别无奈,因此能够在自己的知识领域当中遵从良心的指引,发出自己的声音,与此同时我们当然知道自己的知识是有限的,对于自己的知识和立场不断地反思可能也是非常重要的。对社会的研究永远面临着一个悖论,你研究的对象不仅仅是外在于你个人的群体或者一种客观的自然,而是包括研究者本身。按照测不准定理,温度计本身也是有温度的,所以永远是测不准的。我们永远对这个社会没有非常绝对真理意义上的把握,这也是为什么交流是非常必要的原因。通过交流,我们可以获得各种各样不同的信息,获得很多的教益,能够反思自己思考中的缺陷和问题。
  我读苏老师的著作经常能够获得一种教益,尽管我们都知道两岸的司法改革有着时间段上的差异。不过,今天很好的一点是,我们并没有因为这样的差异而难以交流,相反,我们有一种理解的愉悦。钱锺书先生曾经引用古诗里吟咏水的诗句表达语言在交往中的复杂作用:水可以让我们的交往成为可能——“君家门前水,我家门前流”。但是水也常常让我们相互阻隔,没有办法交往——“盈盈一水间,默默不得语”。我们知道,退回三十多年前,海峡两岸这样的交往是完全不可能的。现在尽管两岸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到台湾开会手续办起来总是很麻烦,不过我特别高兴的是在总体来说不是特别让人喜欢的氛围里,两岸的法学界有这样愉快而有益的交流。每次苏老师以及台湾的其他法学同行到北京来,都能够给我们带来新鲜的知识和愉快的心情,为了这一点,我要特别感谢苏老师。
  今天到来的有许多中国法律界非常重要的人物,包括媒体的主编、编辑,包括律师界的大牌律师和法院、检察院的重要人物,有些朋友发表了自己精彩的见解,有些朋友还没有发言,但是还是在这儿坐了一下午费心费力的参与,我要对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另外,当然还要特别要感谢王文杰教授,他一直是两岸沟通的桥梁,为苏老师这次和我个人的对话,文杰教授很早就开始筹划,不断地一次一次打长途电话,费用花了很多不说,最后都没来得及让你说话,真的特别遗憾,我想下一次你来专门安排给学生做一次讲演,作为我们的一点补偿吧。我也要感谢北大法学院和来自其他学校的同学们,看到网上的信息你们就过来了,我相信,你们的参与不仅让这个会议室有点“人满为患”,也让苏老师和我觉得这场对话格外的富于意义。谢谢大家!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