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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苏永钦:司法改革两岸谈(上)

贺卫方-苏永钦:司法改革两岸谈(上)


贺卫方 苏永钦


【全文】
  这篇对话根据现场录音整理,后经苏教授和我作了文字修订。由于对话后现场讨论时录音效果不佳,嘉宾们精彩的评论未能收入其中,这是非常遗憾的。中国律师网(http://www.acla.org.cn)的曹斌先生以及《中国律师》杂志总编辑刘桂明先生为这篇对话的整理费心很多,谨致谢意。
  ——贺卫方
  
  主办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月旦民商法杂志
  时  间:2004年7月16日
  地  点:北京大学法学楼5127会议室
  对 话 人:
   贺卫方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苏永钦 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贺卫方:
  
  能够邀请到台湾著名法学家、政治大学法学院的苏永钦教授参加——应该说是主导——今天这样一次学术活动,我们感到非常荣幸。我在网上发布的信息,说今天的题目叫“司法改革两岸谈”,由苏老师和我进行一次对话。我们两岸的社会都面临着或者都在进行着一场非常重大的变革,那就是司法改革。在过去的十五年间中国大陆的司法改革也是如火如荼,几乎可以说是最具活力的一个改革领域。我最近这几年对海峡对岸的司法改革也有一些了解,发现两岸在司法改革的进度方面有所差异,有些问题的解决,台湾要先于我们,但是,两岸所面临的困难和障碍,许多却是非常类似或一致的,这种由于文化上同根带来的问题的类似是特别值得我们关注的,同时也意味着两边可以在改革问题上相互借鉴的空间是很大的。苏永钦老师是台湾司法改革方面的一个领军人物,当然我觉得不完全是在官方意义上的领军人物,但是他永远站在一个学者的立场上对于司法改革中的问题,坦率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其中一些见解在台湾,甚至在大陆都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他有好多著作都在我们这个圈子里边流传,像我手边这本《司法改革的再改革》,我还根据这个书名写了一篇文章,叫“改革司法改革”。
  我们今天想做一个两岸对谈,不是隔岸观火意义上的对谈,讨论两岸司法改革进展的情况如何,互相有怎样的经验和教训可以吸取,主对话者是苏老师和我。但是,今天到会的有来自两岸司法界和法学界的不少高人。例如台湾方面还有研究大陆法的非常重要的专家,王文杰教授,他是台湾的交通大学负责大陆法的研究和教学的一位学者,他也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博士,加上国立政治大学的法学博士,王文杰教授的书房是全台湾岛上大陆法资料最全的一个文献中心。在大陆这边,从苏老师左边,有中国律师杂志的刘桂明总编辑,中国律师网的曹斌先生,那边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蒋惠岭法官,他也是在大陆司法改革方面一位非常重要的参与者,有许多观点在司法界以及学术界都有很大的影响。吴为民先生是中国最高检察院的一位官员,他现在负责宣传工作。钱列阳律师是北京非常有影响的律师,代理了一系列重大额达案件前不久我们有许多案件都是他代理的,同时他也是一个学者型的律师。这位是任强教授,是我们北大的博士后。李尚公先生,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也是我的大学老同学,在业界也很有知名度。岳成律师,是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另外两位分别是王轶教授和张谷教授,他们两位都是北大法学院的民法专家。另外后面还有中国政法大学的何兵教授,工人日报资深记者吴琰女士,以在名誉权案件中代理被告人著称的蒲志强律师,还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张绍彦教授。还有一些朋友,我就不一一介绍了。让我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司法研究中心向各位朋友的光临表示感谢!
  我们这样一个对话仿佛有一点像华山论剑,但是实际上并没有那么激烈,我首先想请苏老师对于台湾现在司法改革的一些问题和现状给予一个概要的介绍,然后我们循着开始设定的一个问题表依次讨论。按照提前拟定的问题表,我们将讨论审判独立、违宪审查、法院组织、司法管理、刑事诉讼、法律职业以及法律教育等问题。我们会非常随意,也欢迎大家随时插话,参与讨论,因为这是一个完全自由的论坛。时间有限,估计未必每一个问题都得到深入的讨论,我们也可以遇到什么讨论什么,按照邓小平同志的话叫摸着石头过河,我们边摸边走,首先请苏老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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