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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愿勿造反,造反勿请愿——三.一八事件再认识

  造反与请愿的不同性质和行为界限,在中国的历史上,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一贯是很清楚的: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基本上不镇压和平的请愿者;历朝历代的请愿者都没有造反的目的,如东汉的刘陶、北宋的陈东、晚清的康有为,等等;历朝历代的造反者从来都没有请愿的目的,从陈胜、吴广到孙文、黄兴,等等,都是如此。
  然而,孙文去世后,这一政治逻辑、政治道德被国民党打破了。这起始于1926年的三•一八事件。1926年3月18日,国民党的领袖徐谦、李大钊等人亲自发动、领导了三•一八请愿,一些国民党党员(如女师大学生杨德群)积极参加了这一请愿。所以,三•一八请愿实际上就是国民党向北洋政府的请愿。
  几十年来,人们都谴责段祺瑞的执政府,指责执政府向手无寸铁的民众开枪是惨无人道的暴行。笔者以为,这种谴责是不公正的。道理很简单:国民党是手无寸铁的政党吗?国民党是诚心诚意的请愿者吗?不是。当时,黄埔军校依已经桃李满天下,两广也经统一,国民党已经掌握数十万大军,全党全军正磨刀霍霍,北伐战争已经箭在弦上。这样的政党能算手无寸铁的政党吗?这样的政党发动的“和平”“请愿”能有诚意吗?
  对于三•一八事件中死亡的国民党党员,其价值应当从新评价,窃以为:他们作为造反者,作为革命者,作为战士,不带枪而冲锋,死得滑稽,死得无聊。
  对于三•一八事件中死难的非国民党员,其责任也应当重新认定,窃以为:政府处置不当,未能及时将他们与造反的国民党分开,尤其未能将其中的未成年人与国民党分开,未能要求他们离开造反的国民党,未能在开枪之前发出警告,应当负责任。但是,拉他们做盾牌的国民党也应当承担责任,甚至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后来,在苏联驻中国大使馆避难的李大钊被张作霖非法逮捕并且未经公正审判而杀害。从程序上讲,李大钊是冤枉的。但是,李大钊作为造反者,作为国民党的高级干部,违反政治道义,拿民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当盾牌,发动、领导虚伪的三•一八请愿,酿成三•一八惨案,也是死有余辜。
  国民党发动、领导三•一八请愿,对于中国历史产生了无穷的危害。
  第一,摧毁了基本的政治道德。盗亦有道,造反有造反的规矩,请愿有请愿的规矩。造反者可以不遵守统治者制定的法律,但是,不能不遵守基本的政治道德和基本的政治逻辑。历史上的请愿者和有作为的造反者都是很讲政治道德的,他们往往先占据道德制高点,再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他们讲诚信,不搞虚假请愿;他们有所为有所不为,反对不择手段;等等。然而,虚伪的三•一八请愿之后,这些道德都被摧毁了。北伐期间,武装组织以民众为前锋、为盾牌,武装政党裹胁民众搞虚伪请愿,这才扰乱了政敌心智,才取得了北伐战争的所谓迅猛胜利。国民党人将这种不择手段的政治暴行总结为“群众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后来国民党各派搞内斗时,也时常时用所谓的“群众战”。再后来,瞿秋白、张国焘、李立三、毛泽东、周恩来等人也使用同样的方法对付国民党。如此种种,不仅造成了千千万万民众的死亡,还导致整个社会的道德沦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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