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笔者认为,当前我国社区警务实践中对社区时空进行的管理尚未达到严格规范化的要求。例如,社区单位、居民小区的安防行为多为各单位、各小区基于自身的安全考虑而采取的,政府或警方并未对其规范化作出明确的要求。社区单位是否均应安装技防设备?如何安装?居民小区的物业保安如何管理小区的治安?他们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等等,均缺乏明确的规范,各社区单位、各居民小区基本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警方和社区民警对此也基本是“心中无数”,不知该如何做。
对社区时空进行规范化管理,政府或警方首先必须制定规范性文件。政府或警方的这种“立法”行为必须是理性的,即必须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而不是仅凭经验或感性认识而制定出不切合实际的规定。其次,政府应全力培育一支保安力量。“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仅靠警方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政府当前应尽快规范保安市场,建立一支在公安机关领导下的、经过严格培训的规范化保安队伍,以适应社会的需要。保安必须持证上岗,专业化的保安队伍建立后,各社区单位、各居民小区、各物业管理公司需要保安力量的,只能向保安服务公司聘请保安,不得擅聘“黑保安”。最后,应当在各社区的所有出入口安装技防设备,控制中心设在公安指挥中心,一旦发现警情,警方方能立即行动。同时,对在各社区服务的保安的行为进行规范,如,小区车辆进出的管理行为、非小区居民进出小区的登记制度等。如果全国的社区均能实行严密的规范化管理,则警方对社区的时空控制力就会是高效的,有力的。
2、对社区人口的管理
传统的社区概念是在地理意义上使用的,即认为社区是作为一个有着共同社会经验的、稳定的社会单位而存在的实体。笔者认为,从社区警务控制的角度看,应当从地理意义上(邻里关系、居民小区、郊区或村庄)和关系意义上(亲属关系、朋友关系、同学关系、同事关系、俱乐部、职业和工作协会)使用社区概念,社区成员的资格随着时间的变化而灵活调整,警方对社区的控制应当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进行。
我国原有的人口管理制度,如出生登记、户籍登记、居民身份证登记等制度中,对被登记人的信息收集极不全面且这种收集是静态的。出生登记中通常只有其本人及其父母的信息,户籍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登记中只有与其居住在同一户中的人的信息。而对那些与其有其他亲属关系但未居住在一起的人,如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姑叔伯舅姨、堂表兄弟姐妹等的信息及其变动情况,则一律不加收集;对能识别人身的一些信息,如指纹、掌纹、身高等也未收集;对被登记人的各种社会关系信息,如个人简历、同事同学关系等信息的收集,更是无从谈起。对流动人口信息的收集则更加简单。此外,即使是这些简单的信息,由于管理设施的落后,也不能在全国、本省甚至本地区实现共享。
因此,对社区人口的管理必须改变当前的信息收集不充足、不全面,对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及管理方法落后的状况,应当变静态收集为静态与动态收集相结合。笔者建议,借鉴国外先进的人口管理方法,取消户籍登记,一律实行居民身份证登记制度。利用当前开展的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时机,充分、全面地收集居民的信息。另外,政府应拨出专门经费,建立全国联网的公安信息网络,使全国各社区的人口信息实现全国联网,以提高社区警务控制能力。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