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一位河北的民营企业家在北大的一个论坛上说,如果我国的交通,能源,工业,通讯等行业,以“关系国计民生”为理由不允许民营企业参与竞争,或以“国家命脉”的理由不让民营进入,而由“政企不分”的机构垄断经营,市场价格也不必考虑市场竞争因素。如果出现垄断行为不能被法律禁止,垄断案件可以在法院诉讼,法院判决必须是可执行的。市场自由竞争的生命活力才能充分发挥,创造力才能得到鼓励,市场才能可持续发展。如果哪一个地方能做在法律上到反垄断,这里的市场经济才是法制化的市场经济。我国目前的情况让农民不满意,不能不承认我们的差距还很大。
第五,我们学校的一位退休的老教授对我说,在公平的市场上,就应该没有任何个人,任何单位,任何部门和任何车辆敢违反法律,除非有法律授权之外,没有任何人享有特权。因当特权出现时,立刻被大众媒体所曝光,被社会公众所唾弃。其名誉损失大于使用特权所获的经济收益。如果一个地方的市场能做到没有特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地方的经济就是法律化的市场经济。在我国市场上政府个别部门的特权,人情关系特殊照顾,地方保护主义,境外企业在税收方面的超国民待遇等,使我们的市场经济中还存在着等级,待遇差别,不公平竞争等现象。所以我国目前还不是法制化的市场经济。市场上可以举的例子太多了,许多消费者,出行乘车、乘船及乘飞机的旅客,住店的旅客和旅游参观的游客,都可以告诉我这样或那样的例子,时间关系,我不再赘述。
上述例子已经可以说明,我们目前的市场经济中,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缺乏法制,缺少程序和公平竞争。所以,我国的市场经济还是不完善的法制化的市场经济。这就给我们经济法学者提供了许多鲜活的,也是急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这些问题给我们提供了广阔的研究空间,但是,却没有给我们留下许多时间。
150多年前,英国工业革命后成为引导世界经济发展火车头的时候,其市场经济的法律已经有了很长的时间积累,也准备了很多成熟的商业法律人才。因为他们的普通法律教育几百年来一直持续发展,而没有中断过。例如,英国的四大律师学院(INN)有几百年的历史,培养了许多律师。这些律师中也出现了一些英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法官。可见英国当年在19世纪带领世界经济发展的时候,已经拥有了良好的法律制度基础。
60多年前,美国在战后工业产业大规模发展成为引导世界经济新的火车头时,美国的市场经济的法律也积累了相当长的时间,并培养了商业法律律师。美国许多大学法学院也有超过150年甚至更长的连续发展的历史。美国高校长期的法律教育与人才培训,积累了市场法律的知识和经验,也准备了市场经济的法律人才。所以,美国在20世纪引导世界经济发展的时候,一直有雄厚的商业法律作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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