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星斗:抄袭论文一方面要承担道德方面的责任。中国社会的学术示范是整个社会示范的表现。学术,实际上是整个社会的反映。整个中国社会存在着严重的道德信用滑坡的局面,一些不良的行为应该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剽窃行为也应该在学术上受到大众的声讨。另一方面应该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应该公开赔礼道嫌,赔偿损失;应该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应该有关媒体上给予澄清,这样才能在学术上形成一个端正的风气。还有第三个方面,这种剽窃行为应该受到科研单位的惩罚。某些大学里面,校长公开坦护教授、博导、院士他们的剽窃行为,为了保护学校的名声,因此就掩盖他们教授的这样的一种行为。有关学术机构应该按照民主的程序,应该对抄袭人给予警告或者惩罚。这个在西方做得非常严格,如果哪个教授进行了剽窃,一定会被开除。10-28 09:29
风信子:杨教授,现在网上有一种“声音”提出我国应该增加“剽窃罪”,您如何看? 10-28 09:21
杨玉圣:这是有的学者针对周长城涉嫌学术抄袭案提出的一个新观点。我个人认为,学术抄袭既是违背学术规范、学术伦理的道德问题,也是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问题,鉴于目前学术剽窃的普遍性和危害性,单纯靠道义的约束和道德的谴责,或者仅仅靠学者的学术批评,还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著作权法里原有的相关的规定比较模糊,很难在司法实践中落到实处。如果在民法修改条文中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加上剽窃罪,那么这些大大小小的文贼,可能会有所收敛,因为一旦其抄袭剽窃的行为被确认,那么将不仅面临道德的谴责,而且还很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10-28 09:39
杨涛:前不久,中科院理论物理所的博士自杀,因为他没有通过被解聘,据说是文章数太少了,但有人称其“一直是拔尖的人物,理论功底极扎实,而且喜欢挑战国际性的难题”,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10-28 09:27
杨玉圣:另一个例子是:据《光明日报》2004年7月9日报道,在1993年到2003年这十年中,在国际科学引文检索排名中,各学科被引证最多的前20篇论文中,没有一篇是中国科学家的论文;在前100篇中,只有两篇;前1000篇中,只有四篇。邹承鲁院士说得非常到位:“现在是从对量的重视转而对质的提高提出明确要求的时候了!”“我们应该大力刹住浮躁之风,彻底改变急功近利的观念”。为此,要“反对单纯以论文发表数量评价个人学术水平和贡献的做法”。无论是对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社会科学,这都是适用的。10-28 09:42
杨玉圣:我的专业是美国史和宪政史,属于人文学科,对于自然科学没有任何发言权,但既然都是学术,自然也有其相通之处。一个拔尖的博士自杀,是因为文章数量不够而被解聘,这是中国学术的悲哀。这里我想到两个例子。一个是中科院院士、原复旦大学校长、现任英国诺丁汉大学校长的杨福家教授所反复强调的,世界一流大学不仅要有大楼、大师,更要有大爱。杨院士以在美国排名第二的普林斯顿大学为例说,诺贝尔奖获得者纳什早在1950年即以其博士论文开创了世界一个新的领域,这之后尽管他的精神出了毛病,但普林斯顿大学的宽容使他在这个环境中生活了30年,同事们给予他巨大的爱护,后来纳什身体恢复了,1994年拿了诺贝尔经济学奖。普林斯顿不仅培育了纳什,还培育了破解数学史上的一大难题——费马定理的艾尼洛·瓦尔,为此他有9年没有任何文章问世,但普林斯顿大学妙就妙在允许他9年不出一篇文章,让他静心攻克世界上最大的难题。9年后,他成功了。杨福家院士深有感触地说:要有原创性的东西,没有十年八年是出不来的。多利羊的诞生,也是诺丁汉的科研人员辛勤奋斗、花了10年时间才成功的。什么是大爱?让人们拥有安心工作的环境,这就是大爱;营造一个以人为本的氛围,这就是大爱。可是,对比一下中国的大学和科学院,我们有这种大爱吗?10-28 09:43
风信子:我知道杨教授是学术批评网的负责人,那么请问在学术批评中,如何防止名誉侵权?如何开展正常的学术批评,底线在哪?请回答。 10-28 09:29
风信子:我的问题没有回答。。。10-28 10:06
杨涛:这个问题在主持人与嘉宾的对话中已经涉及。10-28 11:02
杨涛:在现行的学术评价体制下,评价一个学者的成果主要是什么?用学者发表论文多少和出版专著多少来评价学者的学术成果合理吗? 10-28 09:32
胡星斗:中国目前在学术领域的腐败是缺少一个良好的学术评价的体制。学术的腐败可以分为学术权力的腐败,学术原则的腐败,学术成果的腐败等。从学术成果的腐败来说,主要是一个急功近利的学术体制,以发表论文的多少来评价一个人的成果,而忽视了论文的质量。每个教授每年要发表多少论文,有严格的数量限制。这样就促使一些人发表垃圾作品,凑数量。这样一个机制不改变,学术成果腐败的状况很难改变。一个大的学术成果可以要坐上几年或者几十年的冷板凳才能获得。可现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可能限定了这样一个学者的出现。如果像陈景润那样,多少年才出一篇成果,可能早被大学开除了。如何对学者的成果进行评价,一是他的成果是否获得同行的认可,他的论文引用指数。第二点,可以由学术单位学术委员会来评判。学术委员会应该是由本领域的专家、专业人士组成,而不是由各个学科混合在一起组成,这样对本单位进行评价这样更加客观。第三点,可以由本单位或其在一些研究单位的研究生,由他们给学者打分。在某些科研单位存在着长期不做学问,混日子,没有学术成果照样做教授的情况。因此有些人认为必须用数量来确定,但是我认为可以由学生进行打分。比如,我们有些大学,有些从事马列基础课教学的人,既不看书也不看报,如果没有数量限制,没有发表论文的数量规定,那么他们更不上进。这样一些教师,学生的意见非常大。我也经常发这方面的议论,对当前中国和世界的学术情况、社会状况都不熟悉、不了解,这样的教授去上课,学生意见很大。如果让学生去打分,这样的教授就会被淘汰。通过学生,可以评价学者。10-28 09:40
杨玉圣:学术评价是针对学者、学术成果以及学术机构的评论、判断与鉴别,其核心要素首先是学术。所以,既然是学术评价,就一定要以学术为依归,以学术为本位。所谓学术本位,其本质即学术取向。第一,就学术评价的制度环境而言,应坚决排除学术评价中的非学术因素,特别是人际关系因素、长官意志因素。第二,就学术评价的程序要素而言,应大力改变“以刊评文”的时弊。所谓“以刊评文”,即简单地看是在什么“级别”的刊物上发文章而不是看文章本身,这是一种荒唐透顶的形式主义作派,目前在高等院校中特别盛行,为害尤烈。与此相关联的另一种怪诞现象是,每年发表在500多家学术集刊的大量学术成果(一万多篇论文),尽管其总体质量堪可称道,但基本上被排挤在现行的学术评价体系之外。第三,就学术评价的导向功用而言,应切实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量化举措。急功近利,沽名钓誉,低水平重复,虚假繁荣,这些学术问题的存在固然有复杂的成因,但重量不重质的量化举措,确实是罪魁祸首。10-28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