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刊一面”、大而全的办刊模式走不通。
我们虽说有数千种学术刊物,但基本上是“千刊一面”,有个性、有特色的刊物少而又少。各种刊物——无论是月刊、双月刊还是季刊——往往是大而全的“满汉全席”:各门学科、各色文章充斥版面,像是一个“杂货摊”或者是什么也可以往里面装的“垃圾筐”。人们常常形容有的文章是“又长又臭”,但眼下更多的文章是“又短又臭”(这是贺卫方教授的妙论,正合吾意)。不用看内文,单浏览一下标题,即兴趣索然,哪里还有阅读的欲望?
那么,学术期刊难道就只有死路一条而没有出路了吗?
我的回答是:未必尽然;事在人为。
办刊物(特别是学术刊物)关键是谁在办。毫无疑问,办一份学术期刊(特别是人文社会科学期刊),不可能不与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因为中国迄今尚不允许个人办刊物)发生关联(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财政拨款、人事关系、人际关系等),还与这些单位的行政级别有关系(因为中国骨子里是一个“官本位社会”,这也就是何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其各所主办的学术刊物往往被认为是“中央级”“国家级”刊物、而各省市社科院和社科联主办的刊物往往被当成是“省市级”刊物的原因),但更进一步说,在大致相似的情况下,一个刊物的命运往往是与主编的品位、追求和魄力密切相关的(沈昌文先生主编的《读书》和他之后的人主编的《读书》,就学界的口碑而言,即大不相同)。正像一些原本名不见经传的出版社可以异军突起一样(如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河北教育出版社、山东画报出版社等),一些原本平常的学术期刊,只要主编把它作为一项事业来认真经营,照样可以令人刮目相看(如1999年以来的《中外法学》、2000年以来的《学术界》、2003年以来的《云梦学刊》等)。当然,在现行的体制下,即使是有思想、有魄力的主编,也依然受到各种有形或无形的外在因素的制约。
办学术刊物,就应遵照学术和刊物的发展逻辑,其一是学术性(主要体现在重头研究论文上),其二是信息性(主要体现在大量的书评和述评方面)。
要办好学术刊物,就应在个性化方面有所追求,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在中国,做人讲究“四平八稳”,因为中国是一个“关系社会”;但办学术刊物,就不能“四平八稳”,而应是反其道而行之,独出心裁,标新立异。这当然是一个很难化解的疙瘩,甚至要为此付出代价(比如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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