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买凶杀妻案的三维透视
季卫东
【全文】
一桩命案,把两位前程似锦的高官与两位浪迹江湖的杀手并排钉到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从刑事诉讼程序上看,这场悲剧尚未闭幕。但是,结局已经注定了,有憾恨,而无悬念。正如古人单斗南的咏蚊诗所讽喻的那样:“性命博膏血,人间尔最愚;噆肤凭利喙,反掌陨微躯”――套用到站在被告席上面面相觑的吕德彬们身上正好合乎作者抨击官场怪象的原意。
试以冷静平允的态度推测一下,当听到初审庭办案法官宣告死刑判决的那个刹那,吕德彬究竟在作何感想?或许他已经清楚地看到近在咫尺的地狱通道。或许他忽然隐约听到了5岁幼子圆圆的揪心哭喊。或许他想起了陈俊红护理亡父的辛苦,还有作为无知悍妇的刁泼,再加上无数纠缠不清的家事烦恼。或许他为结识、轻信以及倚重一个成事不足而败事有余的佞人而悔恨不已。或许他回想起在美国的大学校园里边啃三明治、边啃英文专著的苦读岁月,以及为提高祖国农业技术水准作出贡献的雄心壮志。或者他什么都来不及体味,脑海顿时变成一片空白,只有活下去的强烈愿望在周身燃烧。
然而,无论从人情的维度怎么解读作案动机的复杂性,并对加害者和被害者都或多或少分别寄予某些怜悯之意,现在根本就无济于事了。该案主犯的所有罪行都证据确凿、情节清楚,就主观恶性而言制裁,被告的确是死有余辜的。
站在维护国法的立场上,既然吕德彬已经触犯刑律第232条,构成故意杀人的重罪,当然应该严惩不贷。如果再以专业知识进一步作些补充说明,其实他轻松支付137万元买凶费的情节还有进一步追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余地,而指使下属作案也难免犯有滥用职权罪的嫌疑;根据数罪并罚的原理,量刑必须从重和加重,毫无轻纵的缘由。
何况就天理而言,杀妻碎尸、以高价收买刺客行凶、伪造嫁祸于人的现场、身居要职的官员不顾上司和下属、导师和弟子的身份羁绊而合谋作案、政府机关内部关系的黑帮化,如此这般的乖张暴戾现象对国家的公信力以及社会伦常秩序的影响极其恶劣。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本案之所以在民间引起轰动,原因在于近年来各地官场和商界的暴发者买凶有愈演愈烈之势,而吕德彬劣迹败露让世人突然看到了暴力黑市交易的级别高到什么程度、价码大到什么程度、为非作歹者的气焰嚣张到什么程度。同时,在那些毫无侠义可言的冷酷杀手的身后,世人也可以发现一个若隐若现的恶性循环――暴吏与暴民的共生和互相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