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的权利含义一:外部倾向与集体不公平
吴金勇
【关键词】贫困 权利不完整
【全文】
外部倾向与集体不公平
贫困的权利含义一
吴金勇
“在我国,惟一真正值得宝贵的,是自然资源和人民大众。”这是70多年前富兰克林.罗斯福对自己的祖国——正处于危机中的美国的理解。
在与胡佛竞争总统前,罗斯福在横越大平原西进的路上第一次看清楚美国的经济情况已经到了怎样危急的地步。他对一位朋友说:“我细看了几千个美国人的脸孔……他们的神色都像迷路的孩子那样彷徨。”这段历史总能让人联想起当下中国的某些状态。
也许是资讯太发达,也许是现实真得太残酷。中国的贫困和社会不公现象及事实总能随时地扑面而来,只要你想了解。也许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最近,中共中央对于未来中国的发展提出了重要建议:“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贫困的现状和不公平状态在此不赘述。而对于贫困和不公平的原因却得多说几句。目前,国内对于社会不公平的实证研究主要是收入差距。评判标准一般是基尼系数。当然仅从基尼系数上来看,1981年全国的基尼系数约为0.29,而2000年时,全国的基尼系数已高达0。46左右(数据来源社科院经济所李实的调查报告)。据此,有专家判断中国的收入差距之大在全世界是名列前茅的。但这也仅是收入差距,因为收入少仅是产生贫困的原因之一。依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人类发展报告》中的定义,贫困是人们无法获得人类发展的最基本的机会和选择——生命长久并且健康,享受一定水平的生活、自由、尊严。
因此,减少贫困方式也就分为三类:1,提高穷人的收入,2,提高整体资产水平(财政、人力、社会、文化、健康),3,减少限制和阻碍个人充分参与发展过程的不利因素。
可以看出,此种含义的贫困和不公平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公众的财税权,人身权和生存权等多项基本权力的不完整。从历史相关数据也可以看出,这些权利不完整性是随着政策及改革倾向等外生因素不波动的。
在农村内部差距,城镇内部差距,地区之间差距,城乡之间差距四个领域来看,城乡差距无疑是最大的。依据约翰.奈特、李实、宋丽娜所作的《中国城乡差距政治经济学分析》来看,中国50年来城乡公平波动的曲线与政府政策的相关性大于其他因素。
在整个计划经济期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超过2:1,在1978年比值为2.56。由于建国的成功有赖于农村的大力支持,因此当时政府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消灭地主阶级,进行土地改革,引进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但中国当时的主要经济目标是工业化,也就是意味着城市化。在这个目标的实施过程中,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交易制度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