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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学术不端刻不容缓——评周长城疑似学术剽窃案

  很可能,正因为校方的无所作为,周教授才可以无所畏惧。于是,周教授自我辩解说“张斌的文章大多数名不副实,有很多是不成立的”,其根据之一是《经济社会学》“是一本教材,显然不能写成专著那样”。可是,教材就可以把别人的成果抄袭成自己的吗?请不要忘记:退一步,即使《经济社会学》是“教材”,但这本书的封面、扉页和版权页上都是明明白白地印着“周长城著”的字样。这位周教授居然还强硬地表示:“我在《经济社会学》中是严格按照APA的格式和标准来做的。严格来讲,里面有一些不规范,这一点我承认,但不属于剽窃。”我不晓得这位从华中科技大学的副教授被作为人才引进到武汉大学做教授、现在名头很大的武大学者,是真的不懂“APA的格式和标准”还是故意玷污APA(美国心理学会)的格式和标准?试想:一本40万字的《经济社会学》,不用说抄袭了10万字,哪怕是抄袭了1万字,如果还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大学教授的话,也是无颜面对同行和读者的。除了这位武大的教授外,还有人见过比这更拙劣、更滑稽的辩词吗?
  针对张斌的批评,这位武大的法学院副院长还莫名其妙地表白:“早期的论文中,我承认有学术不规范的地方,但是,那时我还是讲师,[19]98年以后才被提为教授,以现在的标准来评判过去的论文也不见得合适,因为那个时候很多人写论文都不规范,就是学术杂志本身也不明白学术规范是怎样的。”但周副院长恰恰忘记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他的这些“还是讲师”时写“有学术不规范的地方”(实际上是大量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早期的论文”,在他当了五年教授后出版的《经济社会学》这样一本自称“对经济社会学的发展历史、基本概念及理论体系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应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对相关主题进行了深刻细致的分析”的代表作中,问题依然严重存在,因为他自称的那些“有学术不规范的地方”又原文照搬进了《经济社会学》。其区别在于、也仅仅在于:写作和发表“有学术不规范的地方”的“早期的论文”的时候,周长城先生“还是讲师”;写作和出版同样“有学术不规范的地方”的《经济社会学》的时候,当初“还是讲师”的周长城先生不仅“被提为教授”,而且还贵为武汉大学这所名牌大学的法学院副院长了,并且还是一系列学术荣誉和社会荣誉头衔的拥有者——联合国开发署(UNDP)项目技术顾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湖北省第九届政协委员、湖北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人民政府参事、武汉市社会学会副会长、九三学社湖北省政法经济委员会主任、九三学社湖北省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武汉大学委员会文理支社主委、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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