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革命的法学解释》第一章 历史考察:从经理问题到经理革命
谈萧
【摘要】《经理革命的法学解释》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经理革命现象进行法学阐释:通过历史考察,诠释了经理革命的必然性;借助人力资本理论和企业契约理论,首次从法学角度分析了经理革命对公司权力结构产生的巨大冲击;突破传统代理理论,提出了全新的公司经理三元角色理论,并据此构建了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经理革命浪潮和公司治理实践的公司经理选任制度、激励制度和约束制度。
知识化的职业经理阶层以其知识资本为武器揭竿而起,要“革”传统的公司制度设计的“命”,这是历史必然还是纯属偶然?
股东价值被严重忽视甚至恶劣损害,董事会被公然架空,监事会成为十足的摆设,这一切与当前的经理革命是否有因果关系?
面对公司经理在公司现实权力结构中的地位不断提升而引起的一场波及全球企业的革命浪潮,我们是应该“疏”还是“堵”?
这是知识经济时代公司治理应回答的头号问题;
也是公司法学研究和
公司法改革应关注的问题;
也正是本书考察经理革命试图解释的全部问题!
【关键词】经理问题 经理革命 历史考察 必然性
【全文】
经理革命的法学解释
谈萧 著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
ISBN 7-80169-661-1
上篇 理论阐释
第一章 历史考察:从经理问题到经理革命
一、经理之语源与概念
(一)“经理”词源考
“经理”一词在当今社会使用极为频繁,然而其含义却相当模糊,有时是指一个人,有时是指一类人,有时是指一个机构,有时还可以指一种行为。《现代汉语词典》就从行为和人两个角度定义“经理”:“(1)经营管理;(2)某些企业的负责人”。[1]
从词源上看,汉语中“经理”一词与英语中的“mana”一词有关,“mana”意指事物(或人)所体现出来的超自然力量,威信、声望,引申到“manage”中就成为“管理、经营、控制”,因此,英国公司法中的经理即为“manager”。汉语中的“经理”一词与英语中的“mange”、“manager”含义相近,因此应源于西语,中国《
公司法》的标准英译本就将“经理”译为“manager”。[2] 从历史上看,在旧时中国与现代“经理”一词有渊源的是“掌柜”,“掌柜”意指商铺老板或负责管理商铺之人,因此亦称“铺掌”。此时与“掌柜”相对应的构词“二掌柜”、“三掌柜”,意为辅助“掌柜”管理商铺的人。直到清末,汉语中才出现“经理”一词,此时的“经理”适用范围较小,多指规模较大的票号(银行)、企业中主持业务的管理人员。此时与“经理”相对应的构词是“协理”、“襄理”。“协理”也就是协助办理,用来指称协助经理主持业务的人,地位仅次于经理。“襄理”也是协助经理主持业务的管理人员,但地位次于协理。
在当代,人们对“经理”一词的表述更为丰富。如“总经理”(General Manager)、“总裁”(President)、“首席执行官”(Chief Executive Officer,简称CEO)、“首席代表”(Chief Representative)、“公司官员”(Corporate Officers)、“高管”(Senior Officers)等等。近年来,中国公司经理们的名片也纷纷改头换面,印上“总裁”、“CEO”、“CFO”、“COO”等时髦头衔。关于经理的诸多称谓表明人们对“经理”这一概念尚缺乏统一认识。
在生物学里,现实中具有各种称谓和诨名的物种都被冠以一长串、复杂、怪怪的名字。据说这正体现了科学与常识的区别,科学讲求严谨、客观、真实,而常识只求将事情描述得八九不离十就够了。比如,原产于欧陆的Potato在生物学上美名其曰“茄科多年生草本植物”,而在现实中,它经常被不客气地视为“山药蛋”、“洋山芋”,稍客气点的也就是“土豆”、“马铃薯”而已。Potato传入中国大约是清朝中期,中国人拍脑袋给它起了几个形象的名字,并非当时中国没有人懂洋文,无法直接音译,实际上也表明了人们对其认识的模糊。[3] 北京人把Potato分到“豆”类,起名叫作“土豆”;广东人把Potato分到“薯”类,起名叫作“马铃薯”;南京人把Potato分到“芋”类,起名叫作“洋山芋”;最有意思的是山西人,竟然把Potato分到“蛋”类,给Potato起了个最具中国特色的昵称叫作“山药蛋”,甚至在中国文学史上还出了个以山西作家赵树理为代表的“山药蛋派”!
生物科学的出现,使得人们可以更精确地认识Potato的“庐山真面目”,它不仅将Potato描述为“茄科多年生草本植物”,还按照食用器官分类法和农业生物学分类法,分别将其归属于茎菜类和薯芋类。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同样原产于欧陆的“经理”一词的也有着各种各样的表述,那么能不能像对Potato那样给经理这一“社会物种”贴上“物种标签”呢?在这方面,管理学和法学从不同的角度作出了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