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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分析——由郎咸平炮轰国企产权改革引发的思考

  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金融性国有资产和非金融性国有资产,前者是指存在于金融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后者是指存在于非金融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从法律角度看,这些资产属于民法上物权的客体,而物权仅仅是财产权的一部分。现实中人们谈论的国有资产又往往局限于非金融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国有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比如国资委监督管理的国有资产仅限于中央级国有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也就是资源性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与我们当前的国企改革似乎不相干,然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有可能要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换。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资源性国有资产要被开发利用,这时它就会变成经营性国有资产。一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可能进入经营领域。例如2003年5月上市公司ST吉轻工的7家股东将合计持有的5016.88万股法人股,协议转让给新时代教育发展公司,而新时代公司几家主要股东中,湖南吉首大学持股98%,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持股1%。吉首大学是一所公立大学,而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是教育部直属的教育政策法规研究机构。③ 目前在很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换为经营性的资产过程中,并没有一个清晰的法律界定,一直依靠的是一种随机性、政策性治理方式,④ 而不是法律治理的方式。
  他物权性质的国有资产指的是在对物权性质的国有资产开发利用而产生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如土地的开发权、矿产的开采权、海洋的捕鱼权、某些领域国有资产的特许权。国有资产如果仅仅停留在自物权领域,不经开发利用,不可能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因此他物权性质的国有资产在整个国有资产中应该占了很大一部分。但是,目前我们对他物权性质的国有资产关注极少,没有进行专门的评估,很少有人去考察他物权性质的国有资产的状况。
  无形财产权性质的国有资产主要包括由国家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以及企业名称权、字号权等商业信誉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财产上的利益。有形财产易于识别也易于评估,因而比较受重视,而无形财产由于较难识别,也较难评估,因而容易被忽视。无形财产权性质的国有资产在整个国有资产中也占有很大比重,然而现实中尤其是在国企改革过程中,无形国有资产的界定与评估往往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也最容易流失的。正因如此,才会引起郎咸平教授对海尔投资如何获得海尔商标所有权的质问。⑤
  我们讨论国企改革中的国有资产问题,首先必须将国企改革中涉及到的国有资产界定清楚,然后才有一个基础去讨论其流失的问题,也才有可能制定出针对各种不同性质的国有产权的法律保护措施。通过法律上的界定,我们发现目前引起人们巨大担忧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实际上还是很小的一部分国有资产的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国有资产的流失基本还不在人们的视野之中。郎咸平教授为我们的国企改革敲响了一记警钟,我们不能再仅仅从经济的角度而不从法律的角度看待国企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了。
  三、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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