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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法治的几个问题

  三 法律的正当程序-----从打麻将规则谈起。
  几个人打麻将的时候,说好五元钱的底,很少有耍赖皮的,输了也没有报怨,都乖乖地掏钱。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人们对待判决也这样痛快,或许根本就用不着执行局了,执行难的问题就不存在了。这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为什么赌博输了钱,人们这么痛快掏钱,对于法律这样严肃的事情,为什么人们反而不去理会呢?
  我有一个邻居,爱打麻将,总是说:“吃喝嫖赌四大亏,只有赌博有来回。”为什么他认为有来回呢?因为他觉得四个打麻将,机会是均等的,是公平的。我输了,活该,谁也冤不着,只能冤自己手臭。我这次输,下次还可以赢回来。所以他打麻将很人物,从不欠帐。需要说明一下,赌博是违法行为,我不赞成赌博。我只是感到,赌博的规则可以让我们思考很多问题。
  回到法律上来,我们现在的情况是什么呢?我曾见到一个漫画,画的是一位农村的老太太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她的话是:“我想请律师,请问,哪位律师与法官的关系最铁。”
  这个漫画反映了人们的一种认识,即人们不相信法律,或者说,人们不认为法官是公正的,所以要通过关系来摆平,要通过送礼来解决。国家把法院作为法定的处理纠纷的地方,但人们却不相信国家通过法律来确定的规则的公正性,而是寻求法律以外的手段来处理。这是很耐人寻味的。有人说了一大堆原因,比如法官黑了,关系网了之类的,对此我不否认,但我仍然相信绝大部分法官是好的,绝大部分国家工作人员是为人民着想的,是代表人民利益的。问题出在哪里?
  这 实际还是涉及到法律的权威性问题,刚才从包青天那里,也就是说从执法者那里谈到一些原则,这里则要换个角度说,从程序的角度说。
  古希腊有一句格言,说得特别好,说“看不见的正义不是正义。”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要实现正义,必须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不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进行,就不能得到人的信服。比如我去打一个官司,我与法官素不相识,法官说我会公平处理的,你走吧。过了几天法官送来了判决,判决我输了,你说我能相信法官的公正吗?凭什么呀?
 这是我想说的第一个方面的问题,也就是透明的问题。刚才我们提到,正义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否则就难以被人所认可,无论是司法还是行政执法,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现在讲透明度,这不仅是为了反对腐败,还在于以一种看得见的方式使正义得到实现,从而取得人们的信赖。
  在这方面,我们有许多问题值得思考。比如,法院合议制度,合议记录不要说是当事人,就连律师也不能看到,人们不知道最终的结论是如何形成的。加上我国的判决书被讥为不讲理的判决书,不讲理不是说不公正,而是说没把判决的理由,对证据的认识写清楚,常常是同样的证据,一审说证据充分,应予认定。二审什么话也没变,但却说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让不能不让人迷惑。让人对判决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又比如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些问题我们是不是以一种让人看得见的方式进行了,有没有暗箱操作的问题。前几天今日说法报道了一个案例,说是一个企业用人体彩绘作为广告形式,但工商局就是不通过,不允许发布。形成了两场官司。官司的输赢没引起我的兴趣,但是工商局行政执法过程却让我考虑了很多。为什么要打官司,肯定是当事人不服,为什么不服,这与行政执法的方式可能相关。比如为何不举行一个听证会,来充分听取一下当事人的意见,而不是简单的我就不让你发布。又比如,可以作一项调查,来看一下普通群众的反映。如果普通群众认可,为什么不可以发布。如果普通群众都说有违风俗,估计当事人也不会再去打官司了。所以,我觉得,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要力求公正,同时还要力求让人明白这个过程,让人相信这种公正性,不然的话,群众还是有意见。现在上访问题很严重,是不是当事人的每个上访都是冤枉的呢?我觉得未必。但是不是他们无理取闹呢?恐怕也不能这么看。这应是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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