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就是达尔文的物种演化逻辑、秩序与发展路径,下面我们再看一看生物进化论:
生物进化的逻辑是:优胜劣汰,弱肉强食。他们对这种逻辑的解释是:人为什么可以管理猴子,行使生杀予夺的大权,因为人是由猴子进化来的。有些猴子自甘落后,在别的猴子进化成类人猿的时候,这些猴子不进化;在类人猿进化成人类的时候,这些不进化的猴子还是自甘落后,还不进化。由于有些猴子两次都不向前进化,因此成为低等动物,只能被另一些进化了的 “猴子”(现在叫做“人”了的高等动物)任意宰割。显然,这种逻辑是毫无科学性可言的,不堪一击的幼童笑话。依照他们的逻辑,如果猴子是劣等生物,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在类人猿成为化石以前成为化石,而不应该活着才对;反过来说,既然猴子经过那样多的磨难依然活生生地存在,就应该是高等动物,至少比成为化石的类人猿要高级,比类人猿都要高级的猴子,为什么不能反过来统治人类。显然也说不通。这样说不通的东西,由于假借了“类人猿化石”的客观发现,就披上了“科学”的外衣,注定要兴风作浪了。
依照生物进化逻辑建立的秩序是不平等的等级秩序。在这个秩序中,进化了的人高于普通人,普通人高于猴子,猴子高于其他哺乳动物,其他哺乳动物高于非哺乳动物、单细胞生物,单细胞生物高于无机物。物种与物种之间的关系不仅等级森严,而且路径单一,决无想象的空间与自由。在权力的配置上,进化论认为,高等动物人类对低等动物享有生杀予夺的权力,低等动物只能面临被淘汰的命运。由于等级决定生存,人们要生存,就只有进化再进化,先进再先进。从发展路径来说,当自命先进的进化遇到阻力时,生物进化论推崇一种赤裸裸的暴力。道理很简单,为了生存,暴力不仅是正当手段,而且是唯一手段,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无产阶级只有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才能获得解放。
四、 物种演化与生物进化的利弊
显然,物种演化论是无害的,它既给已知事物以相应的地位,也给未知的事物留出了足够的想象空间。在这个空间中,你可以是神灵崇拜者,也可以是自然崇拜者;可以是任何崇拜者,也可以是非崇拜者。在这个体系中,信什么、不信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种开放的、平等的观念。无论采取那种信仰,你都得尊重其他信仰的平等权利,都必须废弃对其他思想管制、改造乃至暴力消灭的企图。可以说,严格意义上的物种演化论不仅解释了物种大发现现象,也扩展了平等秩序的含义,拓展了人类弥足珍贵的信仰与思想自由:其中包括信神与信自然的自由,信已知与信未知的自由,信内因与信外因的自由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