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秩序,有赖于规则和权力;社会的进步,则有赖于逐渐深入、不断完善和更具理性的政治哲学与法律哲学。同时,只有当人们的认知普遍得到充实、提高和进步,一定的社会才能够真正地建立和保持良法之治。
真善美的社会,必然是和谐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朴素而理性的政治主张,标志着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为思想指南、与时俱进的中国共产党,已经找到了新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条件下引领中国走向更加繁荣与进步的正确方向。至于人们所期望的和谐社会,则应当就是人类之生存发展与自然界相和谐的社会,是人们的认知及其诉求与人类创造和改善自身之生活条件与生活内容的终极目标相和谐的社会,是人际协作和人际交往当中的情绪秩序与价值秩序相和谐的社会,是权力的外在服从关系与内在服从关系相和谐的社会。
对我来说,写作这部作品的过程,首先就是学习并接受启蒙的过程。如果离开了诸如亚里士多德、洛克、孟德斯鸠、托克维尔、密尔、马克思、恩格斯、罗素、波普以及其他不便逐一列举的思想巨匠们的启迪与引导,现下的这部作品将不可能完成。值其写就之际,我要向这些给予了我启蒙与教诲的先贤们表达内心里深忱的敬仰与感激;他们的深邃思想与远见卓识,永远都是人类的弥足珍贵的认知成果和精神财富。
同时,离开了亲人和朋友们的关怀与支持,这部作品也将不可能完成。如果这部作品能够算做事业上的一点成就,我愿将其献给长期以来担忧着我的生活、挂念着我的漂泊的亲人们,以及那些始终给予我信任、鼓励与帮助的朋友们,想必他们也都会为此而快乐和欣慰。
当今的中国可谓正处在一个开放与变革的伟大时代。也正是由于这样一个开放的、变革的时代,我才可以如许多同胞一样,自由地迁徙、择业、学习和思考。如果这部作品对于人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过去、更为理性地把握现在和建构未来,能够产生些许的启发或帮助,我愿将其作为一个思想者在探索旅途上的一点发现或收获,呈现给所有与我同样生活在我们伟大民族的这个伟大时代,为了个人幸福、家庭幸福、社会进步和国家富强,而工作着、思考着的人们。
贾敬伟
二00五年六月于烟台
【注释】第一章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2页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页。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 雅典之特尔斐神庙的门楣上镌刻着的格言,被当时的人们认为是神明的喻示。 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4页。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73页。 韦尔斯:《世界简史》,郭清香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8页。 《尚书·甘誓》 《礼记·表记》 《左传·成公十三年》 《论语·阳货篇》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论语·里仁篇》 《孟子·离娄上》 《汉书·董仲舒传》 《朱子语类》卷四十 《国语·晋语四》 韦尔斯:《世界简史》,郭清香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7页。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5页。 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许良英等编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35页。
第二章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6页。 罗素:《权力论》,《罗素精品集》,王雨等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7年版,第202页。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页。 《韩非子·五蠹》 《国语·鲁语上》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3页。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方法》,张智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4页。 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0页。 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4页。 陆贾:《新语·辩惑》 方塔纳:《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英译者序,《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冯克利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5页。
第三章 达夫特等:《组织行为学》,杨宇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311页。 罗素:《权力论》,《罗素精品集》,王雨等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7年版,第367页。 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9页。 《国语·晋语四》 《左传·隐公元年》 雅典城邦的一项政治制度。为了防止某些个人或政治领袖损害城邦之公共利益或危及城邦之公共安全,公民大会可以通过投票选出城邦中最不受欢迎的人物,该人则会被驱逐至国外十年。由于当时人们使用的选票是碎陶片,故名“陶片放逐”。
第四章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 杰佛逊:《杰佛逊文选》,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58页。 路易十四(1638—1715),法国专制君主。 爱德华·科克(1551—1634),英国法官、法学家。 《史记·李斯列传》 《后汉书·班彪传》 特指古希腊城邦的一种政治现象,即个人逾越了城邦既有的民主制度或政治传统的专权或独裁统治。 勒纳等:《西方文明史》,王觉非等译,中国青年出版社2003年版,第309页。
第五章 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66页。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64页。 《韩非子·定法》 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37页。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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