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和法律缝隙里的公私概念
吴丹红
【关键词】公私概念
【全文】
当我们到位于海牙的欧洲警察组织Europol访问的时候,我才算领略到了欧洲人的“小气”。一个早上的会谈与讨论,让我们有点饥肠辘辘,眼看午餐时间到了,看来我们得在这里好好享受一顿了。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我们和V教授来到他们宽敞明亮的餐厅。这是一个自助食堂,已经有很多人在那里就餐,我们依次挑选自己的食物,并被礼貌地告知“自己买单”,原来这是这里的规矩,吃饭是属于“私人”的消费。这在我们看来似乎有点“吝啬”,陪同人员似乎也无可奈何,因为谁也无权为访问者买单。饭后V教授有点过意不去,执意要自己掏钱请我们去喝咖啡,以尽地主之谊。
欧洲人其实并不小气。我们所住的酒店是当地一个家族经营的,最后结帐的时候我们的帐单漏算了早餐费,我们善意地提醒,老太太呵呵一笑,顺势免去了我们所有的早餐钱,大约400多欧元哪,真是大方。但是与个人的大方大相径庭的是,他们对于公共资产都很节俭。只要是属于国家的或者是社会公共的东西,他们的裁量权很小,谁也不敢擅作主张挪用。欧盟制定的关于反欺诈、反贪污以及财政犯罪的一系列法律,看来在现实生活中还真是“达摩克利特剑”啊。就连我们从事的欧盟项目的经费拨款和财务报销都远远比国内的课题要严格得多,每一分钱都恨不得问明它的来龙去脉,公开性和透明性无可置疑。在他们看来,私人的钱,你要大方或者奢侈是你自己的事,而公家的东西却是纳税人的钱,浪费和挥霍就是犯罪。
我忽然发现,国内很多人的观念与此是背道而驰的。我从小就见同学拿着家长单位的信纸写作业,家长开着公车接送自己小孩,有人在工作时间“煲电话粥”,有人拿着公款旅游度假,有人拿着购物发票单位报销……不一而足。君不见,中秋节、圣诞节、元旦的时候,很多酒店推出8888元、18888元、甚至188888元的“大餐”,但依然门庭若市,酒店门口公车扎堆;君不见,有些官员能够瞒天过海,挪用巨额公款豪赌,直至东窗事发;君不见,某些单位慷公家之“慨”,大肆挥霍,一旦决策错误,动辄以“交学费”了结;君不见,贪污、挪用公款的“蛀虫”损公肥私,互相攀比,数目呈几何数增长,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一个小小会计居然能“悄悄”挪用2亿元人民币!勤俭节约的中国人,可以为了省钱而点一根灯芯(《儒林外史》),在对待公共资产方面,却真是出手阔绰啊!据报道,全国范围内的公款吃喝开支在1994年就已经突破千亿大关。我们不禁要问:他们怎么有如此大的权力?又是谁在为他们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