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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的法律教育(下)——北京大学法学院2005年新生讲座

  所以大学期间以一个人哪,我认为可以引用约翰逊博士的话,一个人最关键的年龄段就是18岁到24岁这个时间,这个时间对于知识的塑造,当然人格上的形成也许更早一些,但是这个时间对于知识方面,何止是影响一个人的品位,一个人的品位,我觉得这一个期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想大家,到了这样一所学校,我相信你们真的是应该感到自豪的是这个学校是中国条件最好的学校,人文环境最美好的学校,在这个学校里边你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个背影,已经略显驼背的那个样子的老辈学者,你一问,他的名字吓死你,当然有许多人都不在了,都去世了,新的驼背者还没有太多的形成。(笑)你可以在亚洲大学最好的图书馆里边,在知识的海洋里边游泳,搏击,当然最好别刮起什么飓风,那很可怕。你可以在这样一个,我们马上搬进去的新的法学楼里边,能够得到最好的便利,能够得到最好的学术设施,能够伴随你的学习过程,我相信,自强不息,许多事情还是在自己个人的努力,你们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们就会发现这个地方的缺点非常的多,我自己最近看了一些个关于中国三四十年代的大学教育的书籍,和回忆录,我感叹,我说我们离那个时候的差距甚远,我作为一个老师,我看了一本回忆录之后,我觉得我不是一个好老师。我非常惭愧我离那个时候那些个大师的距离太远。我们现在西方人讲到“to teach is to learn twice”中国人讲的是教学相长,但是西方人讲得更是,教是学的第二遍, 我也是跟无论是05级的本科生还是05级的法律硕士还是其他的朋友我们一块儿去学习,一块儿去学习怎么成为个好的学者,怎么去成为一个好的法律人,同时也一块儿呢伴随着你们成长,当然了,你们伴随着我们成长,我们伴随着你们年轻。好,谢谢大家(热烈掌声)
  我们呢有一点时间可以作一点讨论,好的
  同学:贺老师首先非常感谢你今天精彩的讲座,我是05级的法律硕士,我的名字叫罗宾(音)前些天我们上了一个课,老师讲的是关于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的问题。
  贺教授:恩。
  同学:然后他就讲了美国六七十年代发生的一个所谓程序革命,回到宿舍以后我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美国的程序革命会在六七十年代发生,而不是前面很多年发生。为什么罗尔斯的正义论也是在六七十年代总结了前面那么多观点,而我知道的讨论正义的著作是很早很早以前就有人讨论,我就和一个社会学研究生讨论了这个问题,从中我知道美国六七十年代确实是一个思想泛滥的价值多元化的年代。由此他们很难从实质上找到正义,所以他们有了一个程序正义的程序革命。法学问题如果从社会学,历史学角度来得到一种了解,所以我想向贺老师问的问题是,也给贺老师提个建议,既然你停止招收法学研究生,你是否可以考虑在将来开放你的研究生,招收读社会学,历史学的本科生呢?可能这会对你的研究工作和你的教学工作都非常好。
  贺教授:我觉得很好。(掌声)实际上你提的问题是个特别复杂的问题。你知道二战美国是个很大的受益者,经济方面研究很多,军火方面也很多,但是知识方面并不多。二战,纳粹迫害犹太人,大量最优秀的学者被赶到了美国。你说的美国六七十年代知识界的繁荣可能和二战有一定的联系。我想人类思想发展的脉络不见得很能够抓住规律性,它的原因有的时候也很难做出解释。孟子讲,五百年必有王者兴。他这个东西,它过一段时间就出一个大师,大师出现相当长一段时间之后很多人从技术和细节的角度去研究去发展,但是短时间内不会再出现这样的大师。你讲的那个招生的问题啊,从非法律本科中间招收法律硕士,我非常赞成,但是我觉得我们要思考一下的,我们要共同思考的是法学的研究方法和历史的研究方法的某种紧张。历史的研究方法是尊重历史的事实,还原历史的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注重联系,此事和彼事的联系,但是法学的训练,让一个人受到良好法律训练就是让他不联系。有人举过一个例子说,一个英国的律师去研究一个十四世纪的案件,他绝对不会其研究这个案件为什么会发生,它的历史背景什么,他的经济背景是什么,他是会期研究这个法官作出的推理对他今天的案件有什么好处。这就是为什么英国伟大的法学家梅赫兰(音)教授说英国的法律史写不出来。因为研究历史的人往往不能够很好的解读历史上一些特定案例的法律意义,比如说,*****与小白菜(不清),历史学家和法学家研究的角度会很不一样,搞法律的往往又缺乏历史学的良好的训练。我认为能否理解法学与历史学之间的这种紧张,是成为一个伟大的法律史学家的前提。我不反对从历史的角度,但是最好有一个对法律的基本的理解。比如说罗马法,要是没有一个罗马法的知识脉络的话你看罗马法阿枯燥无比,没有办法去理解罗马法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基本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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