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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阿贵 方成公器

  从这样的角度来看问题,江平先生最近就宪政问题发表的一系列主张很值得我们关注。
  在十六大召开之后的2002年11月27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和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联合举办了一次“法治与市场经济对话”的活动,由吴敬琏先生与江先生唱主角。在这场对话会中,江先生提出了一个口号,就是“还权于民”,纠正全能国家对社会进行过度干预的偏颇。接着他还说了如下一段话:
  “应该看到市场经济本身就蕴涵着民主政治,或者本身就推动着民主政治。因为市场经济讲主体平等,就有平等的要素;讲意思自治,就有契约自由的要求,就有自由;市场经济讲权利本位,人为本位,那就是人权的问题。所以市场即平等,有平等的因素。市场经济离不开这三大要素:平等、自由、人权,而这些恰恰也是民主政治的要求!所以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我们不要担心市场经济里会出现一些新兴的有钱人来占领政治舞台或者夺取权力。首先他们要追求的是平等、自由、人权,民主的问题显然就会被诉求了。我觉得十六大提出政治民主的问题或者政治文明的问题,是非常及时的”。
  这里实际上提出了再次转移工作重点的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从政治运动改为经济发展,十六大之后,也许时代的钟摆会再次指向政治——不是政治运动,而是政治改革、政治制度的建设,即按照市场经济的需要去重新塑造国家权力的结构。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通盘考虑、周密设计,但需要找对突破口。
  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政治改革千头万绪,究竟应该从何处着手?江先生在2003年6月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修宪小组座谈会上发言,再次强调健全宪法监督机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提出了先设立宪法委员会,然后在条件成熟时设立宪法法院的建议,并且呼吁扩大公民权利的范围。在2003年6月20日出版的《财经》杂志上,他又进一步谈到保障公民知情权的意义,要求减少公权力对新闻的控制力。由此可见――当然这也可能只是我主观解读的孔见――江先生的思路是非常清晰的,他意识到了司法审查和言论自由就是政治改革这盘棋的两个“眼”,也是推动宪政运动的两个支点。
  十
  前面已经提到,江平先生在七十自述时曾经说自己从1979年起有了二十二年顺境。不过仔细考察一番就会发现,其中还是有曲折反复的。严格说来也可以分成两个阶段∶到1988年为止的前十年、三千六百天,他以珍藏的一本俄文版的《资产阶级国家民商法》为起点,在学术研究、教书育人、执校立法等各个方面都一路高歌猛进,为法治秩序的形成作出了卓越贡献。而在1989年之后的十二年、四千三百二十一天中,他虽然拥有比贱卖给废品收购站的藏书量更多得多的专业典籍,也主持或参与了好几套重要法学丛书的编译工作,但对决策过程的影响却受到了明里暗里的种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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