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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你准备好了吗?

安乐死,你准备好了吗?


李道刚


【全文】
  身在陋室,即使于网络信息时代,也依然孤陋寡闻。看到诸多的生命伦理科学研讨会的信息和有关转基因工程、克隆技术、安乐死等等方面的频繁大量报道,真不知今年是否如“安居年”、“人权年”一样,又逢联合国的“生命伦理年”?安乐死当是传统生命伦理学中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
  安乐死的问题基本上有三个理论面向:神哲学,医学伦理学和刑法学。
  1.基督宗教对死亡意义的理解
  即生与死的关系。基督教的文化是所谓“向死而生”的:人从出生那天起就在走向坟墓。排斥死亡等于剥夺生命的意义和尊严。因为如果时间可以倒流、生活可以重复的话,人类社会中也就无责任可言了。但是否可以在最后审判到来之前,人为地结束生命,过去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如上个世纪70/80年代欧美关于自杀的社会大讨论。争论的实质在于科学技术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取代宗教的形而上的地位。(堕胎、克隆人也属于这一类问题)。同时,自杀作为对生命形态的否定,被视为向社会的挑战(社会普遍认同生命的价值:对上帝赐予生命的感恩),而遭拒绝。(如在荷兰自杀消息不能登报)。历史上,自杀是一种非法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故属于“谋杀”。对生命法益侵害的刑法权专属于国家,因而自杀是非法的。我国有“畏罪自杀”说。但这个问题现在似乎已不再成为问题。除了西方国家中极其保守的宗教外,社会大多数都能认可自杀行为。现代西方国家法律也有明文规定:自杀不是犯罪。记得《环球时报》曾经披露:瑞士有一个自杀(安乐死)俱乐部。有意安乐死者预定“死期”,如约而至,象在自助咖啡厅里一样,任选一杯,在温馨舒缓的音乐的伴随下,踏上通往彼岸的旅途。当然,也可以中途反悔。为了避免法律纠纷,俱乐部的工作人员会在事后即刻与警方联系,以便备案“非他杀”的法庭证据。
  2.死亡学
  什么是“死亡”本是一个纯医学科学的问题,但又是医学伦理学问题。传统上,医学对死亡的认定是心脏停止跳动,但是,自从呼吸机广泛用于临床以来,这一观念从根本上发生了动摇。因为,机械通气能使病人较长时间地维持呼吸、循环功能以及其他脏器血液供应,但是由于颅内压超过脑灌注压使脑循环处于停止状态,这时尽管呼吸及心脏功能维持,但脑功能已丧失且不可回逆,从而出现了死亡的另一个定义——脑死亡(主要特征为脑电波平直)。但事实上后一种情况出现后,当事人起“死”回生的现象也并不少。如香港凤凰台著名女节目主持人刘海若(一说为“深度昏迷”,)。无论如何,脑死亡的标准目前并不统一,病(死)人脑死亡后,还可能有血压和心跳,脑死亡并不等于“植物人”。可见死亡的真正得以确认,还有待于医学科学和医疗器械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以及相应的医学伦理思考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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