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成中英主编:《本体与诠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9页。 《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141页。 《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2》,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1155页。 李秀林等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31页。 孙正聿著:《哲学通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95—196页。 关于欧洲历史上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发展,特别是近代以来两种哲学思潮的分歧与论争,参见陈修斋主编:《欧洲哲学史上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韩震著:《重建理性主义信念》,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第14—16页。 《法律帝国》中译本由李常青翻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认真地对待权利》中译本由信春鹰等翻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Preedom’s Law:The Moral Reading of American Constitution,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6. 德沃金著:《法律帝国》,李常青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80、83页。 陈弘毅著:《法治、启蒙与现代法的精神》,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7、49页。 该书中文版由张文显等翻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沈宗灵著:《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89页。 参见哈特著:《法律的概念》(第五章),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92页以下。 参见威廉姆·奥思维特著:《哈贝马斯》(第九章),沈亚生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99页以下。 关于非理性的含义及非理性主义的演化介绍,参见韩震著:《重建理性主义信念》(第三章,第一、二节),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第51页以下。 法律是“地方性知识”的观念,参见吉尔茨:《地方性知识:事实与法律的比较透视》,载梁治平主编:《法律的文化解释》,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73页以下。对“法律多元”的实证研究和理论阐述参见千叶正士著:《法律多元——从日本法律文化迈向一般理论》,强世功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而“活法(Lebendes Recht)”和“行动中的法(law in action又称‘实在规则’)”分别是埃利希(Eugen Ehrlich,1862—1922年)的社会学法学和卢埃林(Karl N Llewellyn,1893—1962)的现实主义法学的核心概念。关于其含义,参见沈宗灵著:《现代西方法理学》(第十六、十八章),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张文显著:《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第三章),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参见张国华著:《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8页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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