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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者、思想者(代序)

  和大多数书生一样,我看书时也有一个习惯:喜欢把看书的感想以及对某字某句的理解直接记在书上。然而,上大学时所看的书,大多是从校图书馆借来的。馆方有明文规定,给所借的书上乱写乱画要罚款,更何况即使馆方不强调,作为一个法科学生,也应当知道在公共图书上乱写乱画总是不道德的。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一方面要借书看,另一方面又不能随心所欲地在书上写、画,这该怎么办呢?解决的办法有二:要么把想到的内容写在卡片上,要么自己去买书看。我认为前者并不好,除了卡片纪录容易丢失、不容易与所看论著的具体内容相联系起来的缺点外,更重要的是它并不经济。“两利相权取其重”,于是,我选择了后者。早在上中学时,我就有买书、存书的爱好,这一爱好一旦与方便地阅读、纪录联系起来,又促成了我买书的习惯。以至我后来到许多地方工作,总要和当地的一些书店老板或者工作人员建立良好的关系。直到现在,我还保留着这一习惯,一旦进入书店不买些书回家,就感觉缺少了点什么(1999年,因我存书较多,并能书尽其用,荣获“山东省首届十大青年藏书家”称号)。在当时,虽然喜欢买书,但无奈往往囊中羞涩,于是,我只能借所学的法律知识,力所能及地搞些有偿的法律服务(有一次代理案子还挣了700多元钱呢!这在当时,是个足以令那些官宦之家的子弟都羡慕的数字。在那个书价相当便宜的年代,它保障了我在此后买书的费用,并且我也知道了如何挣钱以用来买书)。
  在保持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我还保持着农家孩子特有的向实践学习的特点。我们经常理解实践,总是人云亦云地把它想当然为农人在田里干活、工人在工厂做工。于是,体验生活、接触实践也就是如何到农村、到工厂、或者最多到机关实习锻炼。其实,我们每个人每天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实践。实践就是人类的生存样态。所以,每个人,尤其是读书人,并没有脱离实践。只是因分工的不同,他(她)们所从事的实践内容与其它行业不同而已(他们所从事的是一种更为重要的实践——精神实践活动)。大学校园本身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实践场所。特别是:那里有来自五湖四海的学生,他们各自带着其乡土风情聚会在这里,是我们难得的实践材料。在课堂上、在私交中、在郊游中、甚至在吃饭的举止和睡觉的姿势上,都可以阅读到新鲜的知识。大概正是这种对实践的关注,也养成了我虽爱看书,但并不唯书的性格,使得我在汲取书本知识时,总能保持一定的批判精神。
  大学的生活主要是看书学习,与中小学相近的是它主要也是在老师帮教之下的学习。说实在话,我当时所在的西北政法学院,除了一些从事哲学研究的学者外,法律系很少有在全国相关领域内举足轻重的人物。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那里学不到什么。我始终对那个很小的校园保持着一种神圣般的向往,即使现在在这所国内知名的百年老校中工作,也不能抹去我时常对她深深的思念。我最基础的知识积累自她而来,我以后成长的原点就在那里(所以,在就学期间,当一位来自京城的宪法学者站在该校大礼堂的讲台上傲慢地数落母校及其学生时,我带头离开大礼堂——后来我到了该学者所在的学校多次体验,感觉也不过尔尔。还有一次,国内一位著名的指挥家也在该大礼堂演讲时,屡次对母校的一名正在给他拍照的摄影师无理地冷嘲热讽,我便带头和十数位同学离开会场。今天看来,虽然显得有点小家子气,但我在内心至今并不后悔,因为“士可杀,不可侮”。我也没有原谅这两位京城来的名人。这大概也能表明我对母校的特殊情感)。虽然,我们的老师大都没有什么名气,但他们每当看到自己弟子的成长,就象是看到自己孩子成长那样兴奋、那样洋溢着幸福之感。这与那些非要弟子熟读五车书,然后才能下笔成文的个别名校的名教授的迂腐做法相比要开明得多。借此机会,我要特别感谢的是待我如慈父般的吴老师孝先先生;给我学术研究的兴趣不断以鼓励的吴老师运才先生(后来调到甘肃政法学院)和段老师立文先生;不厌其烦地倾听并解答爱刨根问底(有时甚至不顾老师面子)之学生问题的徐老师德敏先生、解老师士彬先生以及段老师秋官先生(后调至汕头大学、再调到西北大学)。正是他们的扶助、鼓励、欣赏、甚至有意识的考验,才潜移默化地使我最后能下定决心,走一条被人们称之为“黑道”的路——学术研究之路。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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