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叙述事实上一直在斯密的两本书——在他的伦理学与经济学之间穿行。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说,这两方面在斯密那里并不冲突,甚至不是截然分开的,斯密的两本主要著作实际上也是交替创作,穿插修订的,而这两本书又都放在“道德哲学”的更大范畴之下,而且他本人也更看重他的伦理学著作。从斯密整个治学的初衷和归宿来看,说他首先和始终是个伦理学家倒也并不为过(这也不影响说他是个经济学家),甚至说经济学是由一个伦理学家创立的也不是完全不可以——一个新学科大概总得由并非这一学科的专门家的人来创立。《不列颠百科全书》“斯密”辞条的作者说《道德情操论》奠定了《国富论》的心理基础,后者是前者的续篇。《资本主义的伦理学》的作者科斯洛夫斯基也径直说,“政治经济学是产生于道德哲学的”。
但是,我们前面说过,《国富论》并不是《道德情操论》的推演,而是客观的、独立的经济分析的结果。它的主要内容并非是说教的,而是分析的,甚至《道德情操论》也多半不是说教而是分析描述的。并且,两书共执是同样的人性观,同样注意到人的两面性,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两书也共执两样的道德观——一种作为公正的道德。只是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主要是从个人情感的角度观察,而在《国富论》中,是从社会、制度的角度观察。这里关键的是如何理解“道德”的概念。“作为公正的道德”与高尚的仁慈、自我牺牲不同,其要义是要在一些基本界限上有所不为,用斯密的话来说,对个人来说甚至是这样:“我们经常可以通过静坐不动和无所事事的方法来遵守有关正义的全部法则。”而对制度来说也就是尊重自然而然的演化过程,除非有某种更重要、更迫切的道德考虑,不应对个人的经济活动加以干预和强制。这并不是说要绝对地反对政府干预经济,而是说干预应比不干预提出更多的道德理由。
而我们今天的争论者双方有时可能都误解了这样的“道德”概念,于是就或者通过完全拒斥道德来试图捍卫经济学的独立性和纯粹性;或者强烈地要求诉诸道德,但却是一种要求制度与个人达到比公正更高的“道德”,或者是把“公正”理解为一种“状态的平等”。《经济学家和说教者》的作者施蒂格勒并不主张经济学家去进行道德说教,但他却中肯地指出了市场交换的自愿性与重复性所隐涵的道德意义:首先是它的非强制性,以及它具有不同于政治和军事交易常常损及一方的特点:它一般是互惠的,或者在惠及一方的同时而无损于另一方;其次,重复性也导致一种信任和信用,能遏制欺诈行为。他认为我们所说的伦理学应是指一套与他人交易的规则,这些规则禁止损人利己的行为,而弄清一套古往今来人们广泛接受的行为戒律与效用最大化行为的一致性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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