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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宏观调控的经济法问题

关于宏观调控的经济法问题


刘剑文 杨君佐


【全文】
   一、前言 
   管理经济是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恩格斯在1890年写给康·施米特的信中写道:如果政治权力被错误或不适当地用于干预国家经济,那么“政治权力能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3页。)早期的重商主义主张依靠纯粹的行政措施而不是经济手段,把货币吸引到国内来并防止货币外流,以满足国王开支增加的需要和商业资本积累金银财富的要求。晚期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则不是放在对货币的管制上,而是放在对贸易的管理上,通过调节对外贸易的商品运动以达到积累货币财富的目的。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曾指出:英国人懂得在一定时期“怎样利用禁止输入与高额关税促使工业的发展。”(注:[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40页。)而在“现代德国,既缺乏一个有力的统一的商业政策,在国内市场又有一个处处胜过它的工业强国跟它进行竞争。”(注:[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03页。)并认为只有采取保护主义,才可逐步培植民族工业,增强竞争。所以保护主义是德国当时唯一可以选择的政策。他还特别强调指出“保护制度来源于国家要求达到独立、强盛地位的自然努力,”(注:[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7页。)也应在国家政权的干预之下来实现。 
   与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观相反,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主张竞争和市场机制,实行自由放任的经济制度,反对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他认为“如果竞争是自由的,各人相互排挤,那么相互竞争便会迫使每个人都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得相当正确”,“竞争和比赛往往引起最大的努力。”(注: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320页。)斯密从利己主义人性论引出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他认为每个人在追求个人利益的过程中也有意无意地促进了公共利益,“只需要和平、减轻赋税和管理中的宽余;其余一切则留待事物的自然进程来完成。”(注:转引自W·R·斯考特:《亚当·斯密——大学生兼教授》,格拉斯哥1987年英文版,第53~54页。)在斯密看来,市场机制下的自由放任原则最能促进经济发展,最符合社会利益,最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而极力反对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认为国家职能应限制在三个方面:“第一,保护社会,使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第二,尽可能保护社会上各个人,使不受社会任何其他人的侵犯和压迫,这就是说,要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第三,建设并维护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注:亚当·斯密:《国富论》(上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318页。)在经济领域的活动限于兴办非营利性的公共事业及其设施。明确解除国家监督和指导私人产业的义务。 
   亚当·斯密在产业革命时期提出的自由市场经济理论在简单商品生产时代的确发挥了巨大作用。一般来说,直至20世纪30年代以前,大部分西方国家都处于自由市场经济阶段,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是实现资源配置和调节私人经济活动的唯一手段,国家和政府基本上不干预经济的运行,但是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日益发展,社会分工日益复杂,经济商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自由市场经济的弊端日益暴露出来,在20世纪30年代爆发的资本主义世界空前大危机面前,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一筹莫展,束手无策。“大萧条不仅是经济衰退的结果,而且是政治崩溃的结果。”(注:张国庆:《现代公共政策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7页。)于是,以国家全面干预调节经济为主要特征的凯恩斯主义应运而生,并由此而步入了国家与市场相结合的现代市场经济阶段。 
   凯恩斯主义的核心是有效需求理论,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其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当中,以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大危机为背景,摒弃自由经济理论,强调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倡导一个以国家财政政策为中心的需求管理方案,以达到并保持“充分就业,避免现行经济形态之全部毁灭。”(注: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理论》,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323页。)与此同时,受命于危难之际的美国总统罗斯福为应付经济大危机而采取的一系列“新政”措施,则是国家全面干预经济、用国家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直接调节市场经济运行过程的一次重大实践。其干预是直接的全面的深入的。通过颁布调节经济的大批政策法令,对金融业、工业、农业三大部门进行复兴、救济和改革。其目标就是“为维持高度就业水平,物价的稳定,国民经济的增长,以及消费水平的提高,创造有利条件。”(注:波士顿联邦储备银行:《1950年年度报告》第13页,转引自《美国货币政策与金融制度》(下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0年版,第2页。)由于罗斯福“新政”的实施取得了极大的效果,从而使国家干预经济成为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一项普遍的既定国策。20世纪60—70年代,由于世界经济又出现以“滞涨”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危机,于是,一种主张市场经济与国家干预相调和的新经济学即“混合经济”理论开始在西方占居统治地位。(注:A·H·汉森:《20世纪60年代的经济问题》,张件键等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76页。)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又出现了以国家干预为基础的“现代主流经济学新综合”或称“新凯恩斯主义”的理论与“克林顿经济学”(注:傅殷才、颜鹏飞:《自由经营还是国家干预——西方两大经济思维概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65~367页。)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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