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立法进程、改革现状和立法思考

   1986年中央政府决定国有企业新招收的工人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国务院发布《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退休养老办法:企业按照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15%左右,劳动合同制工人按照不超过本人标准工资的3%缴纳退休养老基金。 
   3.建立了专职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 
   1990年,劳动部又开始了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试点工作,提出基本养老金有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按职工退休时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一定比例计发,第二部分按职工本人缴费年限长短和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多少计发。而后,地方各级政府又建立了专职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归属劳动部指导。 
   4.1991年6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等改革方案 
   根据各地的改革经验1991年6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建立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制度,建立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等改革方案。同时在一些城市进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试点。这样,到1992年底,全国已有2340个市县在全民所有制企业,1300多个市、现在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分别占市、县总数的98.9%和55%;参加社会统筹的职工达8000万人,占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80%;离退休职工1500万人,约占国有企业离退休职工总数的95%。”(注4) 
   5.1995年3月1日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原则和主要任务 
  党的十四大以后,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国务院在总结各地的经验和实施方法的基础上,于1995年3月1日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原则和主要任务,提出改革的目标为:到本世纪末,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让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酌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原则为: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管理法制化;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等。 
   为了在全国逐步统一实施办法,《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还附录了两种操作性很强的实施办法,供各地参考。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