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多边投资协定》和统一多边投资规则的构建

  第三章“投资及投资者待遇”,规定了投资者和投资应当同时享有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并以两种待遇中较优惠者为准。这一章还就外资待遇的实现提出了具体要求。后文中笔者将对本章内容详细论及。
  第四章“投资保护”,规定每一缔约国应对在其领土的另一缔约国投资者的投资给予公平、公正的待遇和充分、持续的保护和安全,其所给予的待遇应不低于国际法所要求的待遇。缔约国不应通过各种措施损害位于其领土的另一缔约国投资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维持、使用、收益和处分。另外,此章还就征收与补偿作了严格的限制。
  第五章“争端解决”,MAI的争端解决机制包括缔约国之间的争端解决程序和东道国与投资者之间的争端解决程序。这部分笔者将在后文述及。
  第六章“例外及保障措施”,允许缔约国采取措施保护其基本安全利益及履行《联合国宪章》规定的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义务。对此,各国无不竭尽所能争取较多的保留,OECD的二十九个成员国总共提出超过一千页的保留项目清单。 保障条款允许缔约国在严重收支不平衡及外部金融困难和资本流动导致货币政策或汇率政策发生严重困难时,免于执行MAI的某些规则。
  第七章“金融服务”,包括对银行、证券和保险活动的规定和对审慎措施(Prudential Measures)的要求。
  第八章“税收”,规定除了关于征收、透明度、争端解决等的条款外,MAI的其他规定都不适用任何税收措施(Taxation Measures)。
  第九章“国别保留条款”,允许缔约国以附件的形式列出该国现有的不符合MAI的某些义务的措施作为例外。即由缔约国对MAI的义务全盘接受,但对不符合MAI规定的某些措施可以作出保留。
  第十章“与其他国际协议的关系”,规定MAI不影响缔约国对OECD的《跨国公司指南》(OECD Guidelines on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章“协议的实施”和第十二章“最后条款”分别对协议的机构、磋商、生效、加入、修改、退出等程序性问题作出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这十二章的规定只是MAI的主体框架,各国在谈判过程中还提出了大量的不同意见、建议和保留,毫无疑问,这些也是MAI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今后构建统一国际投资法的继续努力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四、MAI的涵盖范围
  根据以上对MAI 的内容结构的了解,可以归纳出MAI的涵盖范围相当的广泛,凡是跨国企业可能面临的事项与可能涉及的问题,MAI都尽可能予以纳入,除了设立、取得、拓展、经营、销售之外,还有投资者与行政和管理等主要人员的临时入境、居留与工作、国营事业民营化、垄断与国营事业、公司运营、知识产权、技术研发、金融服务、征收与补偿、武装冲突的损害补偿、资金转移、税收、代位求偿、争端解决等,无不要求缔约国对外国投资或者跨国企业本诸“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精神,予以公正、公平的对待,以及充分、平等的保障。
  
  第三章  对MAI的主要突破的分析和与现有国际投资协议的比较
  OECD的MAI所具有的象征意义和导向作用是不庸置疑的,所以才会有学者们评论晚近的国际投资法制“言必称《多边投资协定》”。 不过,对于MAI的内容和理论的评价学界却是莫衷一是。英国学者Sol Picciotto认为,“综观MAI条款,可以看出,MAI希望吸纳现有模式,主要是双边投资条约(尤其是美国双边投资条约范本)和NAFTA第十一章中最强有力的投资保护和自由化条款,以达到高标准条约的目标。因此,MAI草案本身并无特别的创新之处。” 但是,从对宏观和普遍适用的国际投资法制的意义上讲,MAI显然代表着很多新的进展和突破,提出了很多新问题,迫使我们必须思考、求解和决定自己的立场,以避免在必将到来的新一轮的国际多边协定制订中处境尴尬。以下笔者希望就MAI引发的几个比较重要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同现有的国际投资法律体系进行比较。  
  一、外资待遇制度
  所谓外资待遇又称国际投资者待遇,是指外国投资者(包括投资)在东道国从事投资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状况,它明确了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标准、投资及其收益等管理上的保护程度,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征用投资财产时的补偿标准等。
  MAI提供的外资待遇标准从保护外资的角度看,可以说是现有多边投资法律框架中的最高标准。 MAI对外资待遇方面的规定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指导性原则,即体现在协定各个方面的一般待遇原则;另一类是具体原则,即对外资待遇一般原则的具体化。
  (一)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较优惠待遇
  MAI对于外资待遇的一般性原则规定在MAI的第三章“投资及投资者待遇”中,包括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较优惠待遇三个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每一缔约方给予另一缔约方投资者及投资的待遇应不低于在类似情况下就投资的设立、采购、扩大、经营、管理、维持、使用、出售及其他对投资的处分方面给予本国投资者及投资的待遇。”(2)最惠国待遇原则:“每一缔约方给予另一缔约方投资者及投资的待遇应不低于在类似情况下就投资的设立、采购、扩大、经营、管理、维持、使用、出售及其他对投资的处分方面给予任何其他缔约方或非缔约方投资者及投资的待遇。”(3)较优惠待遇原则:“当以上两种待遇原则给予投资者及其投资待遇不同时,缔约方应当给予两者中对外国投资者较为优惠的待遇。”
  根据OECD于1997年1月13日发布的MAI《评述》(COMMENTARY)中的解释,“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是相互联系的标准(relative standards)”,需要对给予外国投资或投资者的待遇同给予本国的或者第三国的投资或投资者的待遇进行比较。“同时设立两种标准是为了防止同给予本国的或者第三国的投资或投资者的待遇相比的事实上的或者法律上的歧视(discrimination)”。但是,同时,缔约国政府有合法的政策理由对不同类型的投资实行不同的待遇。
  在上述MAI《评述》(COMMENTARY)中还记载了有些代表团认为MAI对“较优惠待遇(协定中的第三章第1.3条)”的规定没有必要的见解。他们的理由是,1.3条没有对1.1条(国民待遇原则)和1.2条(最惠国待遇原则)增加实质性的义务。
  MAI通过把给予外国投资和投资者的待遇扩大到投资设立阶段这一途径来实现市场准入的目的,并以此打开外国资本进入投资东道国的大门。对外国资本在设立阶段给予国民待遇,等于无条件的开放国内市场。 这种市场准入采用的是top-down的方式,比起GATS实行的bottom-up的方式, 市场开放的义务要大得多。所谓bottom-up,是指所有缔约方没有作出承诺的领域都是不对外开放的,即只有清单上列出的领域才开放。而top-down,则是讲只要缔约方没有在清单上声明保留的领域就是对外开放的。
  协定要求未来缔约国制订的投资法令规章必须清楚、明确、公开、并且便于投资者获得;换言之,要求各国遵守“透明化(transparency)”、“开放性政策法律保持不变(standstill)”和“不得回溯(rollback)”的原则,使缔约国能够逐渐消除投资限制措施。
  综上可以说,MAI的外资待遇制度是一种应用最广泛、最高规格的外资待遇制度,使东道国面对外国投资几乎国门洞开。
  (二)外资待遇原则的具体化
  作为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较优惠待遇的具体化,MAI还在第三章“投资及投资者待遇”中为外资待遇设定了具体的规则,具体表现在业绩要求(performance requirement)、投资激励措施(investment incentives)、私有化(privatisation)和垄断、国有企业和特许权(monopolies, state enterprises and delegation)四个方面。对于这四个方面,MAI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并就国际实践中经常采用的投资限制措施列出了详细的禁止性清单。
  (三)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虽然OECD成员国国内实行国民待遇的程度较高,对MAI实行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这一总的义务争论不多,但MAI待遇方面的高标准难以被所有国家全盘接受,况且,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本身就是相对待遇标准,不是绝对的。因此,同其他投资条约一样,MAI也允许对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作出例外和限制,但MAI的例外和限制相对其他投资条约而言是相当有限的。
  1. 一般例外
  MAI在给缔约方设定义务之外也制订有例外条款和保障条款,就缔约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背离MAI义务作出规定。MAI的例外条款规定,维护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维护国家公共秩序以及为履行《联合国宪章》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义务,缔约方可以背离MAI的义务。 根据这一条款,当出现上述情形时,缔约方可以不对其他缔约方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也无须披露会影响国家安全的信息,但为此采取的行动或者措施应当及时通知缔约方小组。但是,MAI规定这种例外不适用于征收及其补偿以及内乱保护。
  2. 金融制度例外
  MAI明文规定,国民待遇条款、最惠国待遇条款和透明度条款可不适用于缔约方中央银行或者货币机构为追求货币政策或者汇率政策而进行的交易。
  3. 临时保障例外
  MAI规定,当缔约方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的外汇不平衡或外部财政困难时,或资本移动导致或可能导致宏观经济管理尤其是货币与汇率政策发生严重困难时,可以不适用国民待遇。 即当出现上述情形时,缔约方可以在跨境资本交易方面暂时不对外国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
  4. 税收和金融服务例外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