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立法规则的变化也使得最派性的国会成员阻碍两党合作的能力提高了。阻碍分子的策略在参议院表现得最明显:冗长辩论和其他绝对多数规则现在对形成立法的作用很大,而这在以前运用得很少。101 芭芭拉·辛克莱(Barbara Sinclair)在1989年评论道:“冗长辩论比以前运用得更加频繁,并且限制更少……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这还比较少见,但到了七十年代却已经成了普遍现象”,102 并且“威胁进行冗长辩论……要比以前频繁得多。”103 辛克莱进一步观察到:“在第一百零三届国会中,(少数党共和党)利用冗长辩论作为党派工具达到了本世纪空前的程度。在第一百零四届国会的第一年里,又轮到已沦为少数党的民主党偏爱这一策略了。1995年,44%的主要立法碰到了有关延长辩论的问题……”104 冗长辩论使用频率的增加源于一系列因素:在参议院党派对立加剧的同时,参议院工作负担也加重了,这大幅提高了冗长辩论与其他相似阻碍策略的破坏性,并因此提高了这些策略的有效性。105 参议员们也开始进行更多的辩论终结后的冗长辩论,这是一种参议院规则允许的延长辩论的形式。尽管参议院程序指南在形式上限制了这种做法,但在立法会期接近尾声,面临时间压力的情况下,这样的拖延策略便能收到很大效果。106
用辛克莱的话说,冗长辩论和其他阻挠策略的上升已使阻碍主义成为了“标准运作程序”。107 其他的政治学者们把冗长辩论的增长形容为“国会军备竞赛”,并认为“一旦国会诸如此类的策略不被禁止,那么它们就会——像原子弹那样——必然被发明出来。”108 日常的冗长辩论从而成了新体制的特色。参议院领袖们必须逐渐“容纳威胁阻挠立法的参议员们的意见——或者推迟审议法案,或者做出让步以便取得他们的支持。”109
针对每项立法提案,都会出现以下试图操纵程序的努力:反对党领袖能够利用各种资源来对议员施以奖惩,以促其遵守党纪,并且个人党员可以“利用阻碍策略……来摧毁……主要的政策提议。” 110 各种规则和程序相配合,导致在实际上立法(除预算调停法案(budget reconciliation bills)之外)必须要获得参议院六十位议员支持才可获得通过。111(尽管允许延长辩论的规则不适用于预算调停法案,但参众两院都制定了一些规则要求在某些重要的预算问题上取得特别多数。112)任何能够获得六十票的法案都很可能获得更多的票数,并且一旦跨越两党合作的门槛,两党的大多数将可能认可。113 这样似乎在可预期的未来,可能通过的都是那些获得两党强力支持的法案。
特别多数要求对立法内容所产生的影响是复杂的。114 因为立法必须容纳那些进行延长辩论或干扰投票的议员的意见,所以特别多数要求削弱了各委员会控制议程的能力。特别多数要求还提高个人议员对大会的影响,因此客观上要求加强领导;相应的,要求强势领导可能也加强了分裂且对立实体中温和派的势力。115 然而,同质性的提高使得温和者的数量减少,并且由于领导权力得到普遍加强,因此温和者受到意识形态导向的领导更严格的控制,这些领导都是由各个政党会议的派性多数挑选的。特别多数规则的总体结果可能导致更难通过除全体预算案以外的其他法律。116
费瑞纳指出立法的形式似乎在分立政权中也发生了变化,新政和伟大社会宪政体制授权行政机构立法,是因为行政机构是实现该政治体制的项目目标的关键,但国会却不愿向一个由异党把持的行政机关授予广泛的权力。117 一项最近的调查表明,自从新政时期以来,在授权方面“总体呈下降趋势”,作者发现这一趋势的原因部分在于,分立政权下授权是勉强的。118 但是,不对行政机关进行授权而直接立法又十分困难,如果法律规定得事无巨细,以期行政部门减少自由裁量的余地,则这样的法律更难以获得通过,因为这样的工作量巨大,共识达成困难,耗时漫长——对于已经面临严峻时间压力的国会来说,这可是一个真正的代价。不愿授予异党控制的行政机关立法权,以及高度党派对立的国会难以在细节上达成一致,都将影响每一个新计划的范围。
党派对立和阻碍主义并不意味着国会在新的宪政体制中无所作为。毕竟,议员当选之后有很多雄心,或者通过新的动议,或者废除旧的。但政府机构的膨胀和利益集团的残余权力使得完成实质性项目变革十分困难。119 正如费瑞纳指出的那样,“为政治声望而奋斗使得两党既有可能在幕后达成妥协,也同样有可能造成立法的僵局。”120 因此,最终出台的立法很可能尽管有时有益且实用,121 但范围很小。122
因此,最后两党合作的协议虽然可以达成,但通常只是在某种雄心受挫的语境下。两党合作协议可以在较小的项目上实现, 如前文所述,这符合国家政府在新宪政秩序中职能削减的趋势。有时协议可以在那些有很大象征意义的立法项目上达成。123 有时两党协议则可能在一些更雄心勃勃的项目上达成,例如1996年福利改革和预算政策,在经济大幅增长的时代,这些政策通过缩减联邦开支已实现了预算盈余。然而,引人注目的是,在这些更重要的政策方面所达成的一致,其形式都是缩减联邦政府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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