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新宪政秩序的制度
宪政体制包括制度和行为。在当前的宪政体制中,上文所述的党派解组(dealignment)已经影响了后任总统们建构其政党的方式。党派解组尽管可能并没有产生新的
宪法秩序,但却创造了新秩序繁荣的条件。
本文下一部分将对新
宪法秩序的制度进行探讨。尽管各制度之间并不存在分析上的优先性,但我们总要从某个制度开始说起。首先,本文探讨总统如何对宪政体制构建做出贡献,特别侧重于强调一个体制的开创总统和来自其他党派的继任总统之间的关系。随后本文将转向国会,叙述在新宪政秩序中国会党派对立的渊源,并论述当前选民明显倾向于选择分立政权(divided government,指由不同政党分掌国会和总统——译者),而新政治体制中的总统和国会之间的这种相互关系导致了政府
宪法雄心被消磨。最后一部分讨论分立政权和两极对立的一些具体影响,例如对国家政策的范围、司法任命、弹劾和个人权利等。
1、 新宪政秩序中总统权力的范围和限制。——在1944年的国情咨文中,罗斯福总统阐述了新政和伟大社会宪政体制的指导原则,他倡议引入雄心勃勃的“第二权利法案”,包括“有权获得足够的食物、衣着和娱乐”,有权“获得足够的医疗照顾”、“舒适的住房”、“良好的教育”,以及“足以免于对年老、患病、事故和失业的经济恐慌”。27 而克林顿总统在1996年的国情咨文中则阐释了新
宪法秩序的指导原则:“大政府的时代结束了。”28 但正如克林顿所强调的那样,这并不意味着国家政府将无事可作,而是说新
宪法秩序的提案只是将变得小型化。29 换句话说,罗斯福所表达的,并且贯穿整个新政和伟大社会宪政体制的勃勃雄心,在新体制中已经消退了。
要想理解这一转变,必须考察各种宪政体制通常是如何被建立的,并特别考察新政和伟大社会体制是如何兴起的。本文对新政治体制形成过程的讨论涉及两个相关问题:该体制如何开始,以及如何处理前一个体制的残余,特别是如何处理利益集团的持续力量。
斯蒂文·斯考罗耐克(Stephen Skowronek)认为在这一过程中总统对体制转型所起的作用至关重要。30 他认为,每个体制都由总统发起,总统既详细阐释了新秩序的原则,又开启了机构改革的过程,并最终导致新体制的诞生。31 例如,罗斯福总统逐渐发展了现代自由派的理论,并开始创设一些机构,通过这些机构,利益集团可以嵌入政府内部。32 里根上台以后,对自由派理论发起了挑战,并寻求拆除新政和伟大社会体制下的利益集团导向的机构,但收效有限。
尽管里根政府并没有完成对政府的转型,但是里根所开创的新体制在继任政府的努力下得到了巩固。特别是,美国契约(the Contract with America)建议进行一系列完全符合里根主义的改革。该契约的条款没有立刻颁布,但1999年之前,在克林顿总统的普遍支持下,其很多关键内容已经以某种形式被通过了。33 当总统所属政党反对建立新体制,而总统却无法阻止——而且事实上,有时还支持——该体制的提案的时候,我们应当推论说新
宪法秩序已经扎下了根。
政治体制的继任总统们所扮演的角色并不相同。来自和开创总统相同党派的继任者寻求巩固开创者的遗产,但也试图形成自己的风格,以期证明自己也是值得尊敬的领袖。也许更有趣的是那些来自和开创总统不同政党的总统,他们的做法被斯考罗耐克称为“占夺策略(politics of preemption)”,34 即默认新体制的基本原则,但在具体细节上进行调整。有时他们努力调和本党认为是体制的过头之处。35 总统通过这种温和的做法,使前体制的支持者看到了更大的复活先前体制的希望,从而赢得了他们的支持。然而,这样的策略很难满足新总统把自己明确界定为国家领袖的雄心。36
从反对党手中接手新体制的总统还有另一种选择:即通过积极推动该体制的某些提议,来利用该体制的不同阵营。这是真正的占夺策略,总统盗用了一些通常是反对党才支持的项目。克林顿总统国情咨文标志着他采取了该策略。37 作为一个所谓的新民主党人,他的计划和共和党的大同小异。38 正如一位评论者指出的那样,克林顿的策略有三个部分:“依靠市场机制或各州来运作,……并改造政府;”“明确个人责任,并制裁不当行为;”以及“强调对人民进行‘投资’的长期收益,以使他们成为有益的劳动者和公民。”39 在克林顿任期头两年的主要政策有三项——削减赤字,支持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以及医疗保险改革——,其中前两项完全和共和党的政策一致。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