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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热水器惹祸案析相关者责任与赔偿

从热水器惹祸案析相关者责任与赔偿


冯其江


【关键词】热水器  责任 赔偿
【全文】
  从热水器惹祸案析相关者责任与赔偿 
  
  □冯其江汪丽
  一、少女殒命 原是热水器惹的祸
  2004年11月19日,芜湖市中级法院审结一起消费者因使用热水器中毒死亡赔偿案,死者父母柳某夫妇获赔120635.54元。
  柳某夫妇的女儿原是芜湖市29中初二学生,因用家里的热水器洗澡而不幸中毒死亡,死时还不满14周岁。2004年4月10日下午5时许,柳某夫妇的女儿在自家浴室里用热水器洗澡。约十几分钟,柳某夫妇叫女儿吃饭,没有应声,进入浴室,看到女儿已晕倒在浴室地上……意识到女儿可能煤气中毒,柳某夫妇立即将女儿送到离家最近的铁路医院抢救,后又转到弋矶山医院医治,但终因抢救无效,柳某夫妇女儿于次日7时许死亡。死亡通知单上列死亡原因为:急性重度CO中毒,呼吸骤停,循环衰竭。
  悲伤之后,柳某夫妇回想起了出事现场:都是热水器惹的祸!经查,该夺命的热水器制造商是广东中山市先锋燃器厂,并由中山市山威公司监制;山威小家电芜湖市经销商是张某,芜湖经营厨具业主之一;该夺命的热水器是从个体商店石某处购买并由石某本人予以安装的,时间是2003年12月20日前后。购买当时,石某还未领相关营业执照。2004年1月,石某在工商局领取了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灶具维修,热水器配件、抽油烟机配件及零售。
   二、牵连上法庭 各讲各的理
  2004年7月27日,柳某夫妇将热水器生产(监制)商、经销商、零售商都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对原告女儿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柳某夫妇认为,原告女儿死亡的原因是使用被告生产销售的热水器所致,该产品质量存在瑕疵,且该热水器安装存在重大隐患。该产品说明书《特别忠告》提示:“热水器必须安装在浴室外空气流通的地方;热水器必须安装烟道,将废气排出室外”。而被告将热水器安装在浴室内且没有安装烟道,这是造成原告女儿死亡的重要原因,被告具有过错。故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120648元、丧葬费4590元、医疗抢救费2913.96元、精神损害赔偿费75000元,合计203151.96元。
  被告石某答辩及庭审中辩称:自己作为销售商,具有相关证件,该热水器是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的合格产品,质量没有问题。在安装过程中,自己严格按照说明书上的说明进行安装,自己有技术有能力正确安装热水器,并无过错。当时未安装烟道,是因为原告未购买。自己曾告知原告买好烟道后,再为其安装,但原告一直未通知自己为其安装。另外,原告的举证不能证明原告女儿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热水器所致。热水器的说明书《特别忠告》也提示:“使用时必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室内空气流通在说明书中已经说的很明显了,不排除原告女儿洗澡时没有开窗户而造成此次事故。综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自己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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