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为什么是《
反分裂国家法》,而不是《反台湾独立法》:因为独立自主≠分裂国家,独立自主、地域自治是一个中国的基础,也是一个中国追求和推崇的价值观。
实际上,我国的法律已经规定得很清楚。
反分裂国家法,并不反对台湾在中华民国的框架内搞任何独立的东西,而只是反对台独中的分裂势力。其法律条文如下:“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
宪法,制定本法”(《
反分裂国家法》第
一条)。
民进党是台独党,但民进党不是分裂党,只要陈水扁承认是中华民国的总统,不是台湾国或者日本国的总统,只要民进党没有否认中华民国的存在,就没有必要反民进党,反陈水扁。台湾独立是中华民国的历史存在,台湾独立的历史存在不等于国家分裂,台湾在中华民国的框架之外独立才是中国的分裂。大陆支持台湾在两岸框架内,也就是在中华民国框架内的一切改革与建设,与大陆以武力维护中华民国在台湾的存在,与大陆以武力制止台湾另立新国是不矛盾的。因为,中华民国也是一个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陆维护一个中国的存在,就必须维护中华民国在台湾的存在,而不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替代中华民国在台湾的存在,后者是法西斯主义的做法。
因此,我们看到,我们有许多口水战实际上是可以避免的。我们反对台湾独立,不是笼统的台湾独立,不是台湾承认中华民国基础上的独立自主,而是指台湾在中华民国的框架之外,分裂中国的独立。如果台湾在中华民国的框架之内,搞民主政治改革、搞经济改革,搞各种独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的东西,是不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独立。我们是不反对的,我们甚至欢迎他们就一个中国提出更新、更先进的思路,哪怕是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它们本来就一直没有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只要承认中国、承认中华民国就行,就能共图中华民族的振兴与发展。
综上所述,追求统一必须放弃战争,武力无论胜败,都是让民族离心、国家分裂的因素。与战斗强调武力征服、对外扩张相反,以和平手段求统一,重在内部修养,以德服人,以诚感人。冷战时期遗留给我们的思维定势与制度定势,反对台湾改革、反对美国与国际评论,将一切错误归咎于对方,与对方打口水战,将台独势力与分裂势力混为一谈,甚至鼓吹武力征服,战争输出社会主义的做法,都是国家统一的障碍,应当清理。坚持自己一方不作任何改变,不能与时俱进也能统一国家的幻想也是国家统一的障碍。四个坚持应当放在它该放的党章中去,而不应当强行进入
宪法,或者在经过全民公决,包括港澳台人民的公决,获得通过后才能进入
宪法,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在同一个问题的处理上自相矛盾,给国家统一设置不必要的障碍。